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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新聞..... 一隻手機毀了一段婚姻

掉一支手機 毀一樁姻緣
掉一支手機,竟然「丟」了一個老婆!

籌備婚禮明細存手機
張先生把籌備婚禮細節記在手機裡,今年六月卻不小心遺失手機,他傳簡訊請撿到的人「高抬貴手」,卻無回應,等到警方幫他找回手機,一場大好婚事已經告吹,張先生氣得說︰「對方可以賠我一個老婆嗎?」堅持提告還要求附帶民事賠償。
30歲的張先生和交往2年多的女友論及婚嫁,今年6月4日下午,他搭計程車在台北縣中和市圓通路下車,手機忘在車上,因籌備婚禮的重要電話及細節都儲存在手機裡,他急得團團轉,馬上報警,撥打自己手機都沒人接,他發出數通簡訊,拜託撿到的人趕快歸還,都沒有回音。

婚期延期 最後竟分手
張男找不回手機,婚期因而延期,小兩口也鬧得不愉快,最後竟然分手,讓他很鬱卒。
撿到女子:不知有簡訊
今年10月,瑞芳警分局偵查佐沈紀光看到遺失物協尋公文,主動調閱張先生的手機序號,查出這支手機被26歲邱姓男子插卡使用,邱男到案說,姊姊邱靜瑩撿到後給他使用。
31歲的邱靜瑩供稱,6月在永和市搭計程車時撿到,因弟弟手機壞掉,才給他使用;邱女說,撿到手機後弟弟改用自己的SIM卡,所以並沒有電話撥進,也沒注意是否有簡訊,造成張先生婚事告吹,她覺得很抱歉,「不知道後果這麼嚴重!」

堅提告 依侵占罪嫌辦
瑞芳警方日前通知張先生取回手機,因見他神情悶悶不樂,細問才得知這支手機讓一場婚姻泡湯,邱女雖表歉意,但張先生堅提告訴,警方昨依侵占罪嫌將邱女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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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6 12:32 發佈
琉璃香 wrote:
掉一支手機 毀...(恕刪)


為了這種小事.. 分手也好. 這種老婆不要也罷
ttsugar wrote:
為了這種小事.. 分...(恕刪)


就是說呀
氣死我嚕><

琉璃香 wrote:
掉一支手機 毀一樁姻...(恕刪)


看不出來邱小姐是否單身, 不然就只好賠一個邱小姐當老婆了....(桃)
這種新聞,搞不好是假的

台灣有的新聞,不是記者自己掰,或者加油添醋

不然也有消息提供者,造假亂掰,記者不求證,就照著寫
每次我看到這種掉手機相關的新聞

想到的都是

為什麼當初我掉手機的時候

警察都沒幫我查IMEI呢???

為什麼!!!!!!!!!!

http://www.flickr.com/photos/gutzgutz/
掉了手機就不會辦婚禮了嗎?
這危機處理的也怪怪的
結婚以後夫妻還要一起面對迎面而來的大風大浪
為了這種小事也分手 那這種女人不要也罷....
琉璃香 wrote:
因籌備婚禮的重要電話及細節都儲存在手機裡


有這麼嚴重嗎?

重要電話??婚紗店、禮餅店、喜宴餐廳、婚顧、攝影師
這些電話都查不到嗎?

會不會是.........

老婆的電話都記不得,手機搞丟了連老婆都聯絡不到了,所以婚禮當天新娘從缺
等發薪水的上班族
cwt wrote:
有這麼嚴重嗎?重要電...(恕刪)


噗噗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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