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大家對某些廠牌手機相同詬病如此抱怨,卻只能沈默接受!!
台灣消費者真是太客氣了!!!
看看以下文章,給大家一點思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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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d nano面板易刮傷 蘋果挨告
(國際新聞中心林慶煇/綜合外電) 2005/10/25
據路透(Reuters)消息,蘋果(Apple)熱賣的數位隨身聽iPod nano除帶進可觀的營收及獲利外,也帶來部份負面衝擊,先前諸多nano用戶在網站上刊出面板(外層塑膠蓋)易受損的問題,如今則有用戶向法院控告蘋果,聲稱後者明知iPod nano有缺陷卻仍舊任其上市。原告要求蘋果必須退還iPod nano全部貨價及25美元手續費,以及其他賠償。
報導指出,10月19日消費者向蘋果總部所在地加州聖荷西法院提出集體控訴,指iPod nano在正常使用下過度容易出現刮痕,原因是面板外側披覆的塑膠太薄,原告並指出其他款式iPod未有此種問題,因為披覆塑膠較厚。原告聲稱蘋果明知iPod nano有此問題卻仍然上市,有誤導消費者之嫌,同時令消費者支付額外成本將iPod nano送回修復或更換。
原告並指出,蘋果在收到多起對iPod nano的抱怨後,仍然要求消費者額外購買保護iPod nano用的附件,且不願承認面板易刮傷是設計上的失誤。用戶在要求退還iPod nano時,蘋果向用戶收取25美元的手續費,原告要求蘋果必須返還此筆費用、iPod nano費價及其他未載明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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