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早就打電話到計程車的無線電叫車總機去問我的手機已經被駕駛檢到了還專程派車幫我送手機到我家真是心情一整個好希望大家掉了手機 都可以找到還有坐計程車就都用無線電叫車系列就可以比較大機會找到手機了我的E60又回到我手上啦經過一個晚上的心情不好本來已經在看要買E51 camera-free了現在就等它上市再考慮囉
阿輝 wrote:如果你報"遺失物"涉及侵占遺失物罪.因為罪輕.我想警察可能會比較"慢"幫你處理~如果你報手機被"偷"了.涉及竊盜罪.罪比較重.警察動作可能會比較積極.(當然如果你"明知"手機只是遺失還跑去告竊盜.會不會有誣告問題我不敢說) 實體面上,誣告罪成立。程序面上,難以證明。因為有不少人認為:「東西突然不見」=「被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