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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樣做生意的嗎?手機可以這樣子賣嗎?

感覺這種情形應該是店家沒有盡到告知的義務耶...
怎麼可以把原廠就有的配件拆開來賣還不事先講清楚的=.=
要是我遇到這種店家心情也會很差
所以購買之前最好還是要做好功課啦
我在消基會網站首頁抓的,給您參考!因為我最近也有這些的困擾!


案例大類-一般消費問題

問題. 購物之後,不想買了......

*買了商品,結果因太貴或其他理由,不想買了!可以嗎?

**碰到消費商品,如電器、電腦、汽車等,多次修理均無法修好時,該怎麼辦?

***消費過程發生了傷害事件,如中毒、受傷、死亡等情形時,該怎麼辦?

建議:

*如果您已經付了定金或買了商品,就表示買賣契約已經成立,雙方都不能反悔。
但是,如果商品或服務有瑕疵或不符合雙方約定,或者是在購買的過程中受到詐欺、脅迫;除因郵購或訪問買賣的消費者,可以在收到商品或服務後的七天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廠商解除契約外,消費者不能任意地解除契約。也就是說,您不能只是因為價格過高,就不想買了。


**消費者在拿到商品之後,應該儘快詳細檢查商品,看看是否有瑕疵,如果在使用前就發現商品有瑕疵,可以立刻告知廠商,並要求更換全新無瑕疵的商品。如果在使用了商品之後,才發現有故障,也應該儘快告知廠商。
如果多次送修都無法改善瑕疵,應依照瑕疵所造成的結果,依民法規定,主張更換沒有瑕疵的商品、減少金額或解除契約。
目前在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中規定,新車如果有特定情形,經過二次送修卻仍然無法修復者,可請求更換新車或解除契約。


***如果在消費過程中,您的生命、身體、健康遭受到了損害,除了要立即前往醫院治療之外,還應將過程中的單據:例如驗傷單、醫藥費及看護費收據、無法工作的損失憑證,甚至照片等收集起來,以作為日後索賠的證據。
業者的行為也可能另外涉及了業務傷害罪,消費者應向警方報案,並取得報案三聯單以為憑據,保障自身的權益。

beauty0912 wrote:
(恕刪)

建議:

*如果您已經付了定金或買了商品,就表示買賣契約已經成立,雙方都不能反悔。
但是,如果商品或服務有瑕疵或不符合雙方約定,或者是在購買的過程中受到詐欺、脅迫;除因郵購或訪問買賣的消費者,可以在收到商品或服務後的七天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廠商解除契約外,消費者不能任意地解除契約。也就是說,您不能只是因為價格過高,就不想買了。 ...(恕刪)


樓主的案例不只是因為樓主不滿意價格
還有通訊行將原廠配備拆賣的行為
這是接近詐欺的模糊地帶

基本上,拆賣的行為,店家必須有告知的義務
客人也同意,才算是約定契約成立
如果過程,店家故意將消費者導向原廠配備就是拆賣後的內容
意圖混淆消費者,這行為就算是詐欺了

就像去買車
如果業務跟客人說這車型原廠就沒附備胎
而原廠公佈之資料卻是有附的
詐欺的行為就很明顯

找消保官的話,通常贏面都不小
交易糾紛事小,商譽影響事大
惡劣的店家行為,千萬不能合理化
現在這種問題,其實都可以反映給消保官。

很多店家就是用些沒良心的方式在做生意,不去爭取自己的權益,倒楣的就是消費者。

大大的遭遇還算好了,店家有退還1000元,有些店家根本是裝死的。

這種反應給消保官以後,很多店家都是馬上處理,該退多久馬上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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