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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SE K800I手機掉了,警察的處理態度卻是...

我就有手機(NOKIA7380口紅機)丟了警察幫我找回來過喔!
在此再度感謝松山機場航警局唷!

當初我也不抱任何希望會找回來
過了一星期後,已經去買新手機了
甚至去報警時也被推拖
但是我的態度就是很堅持
而且重點是要是刑事案件(偷or搶之類的)
因為刑事案件報案才有三聯單
而且不一定要到事發當時的警局報案喔
因為是單一窗口的!

你可以先打電話去110詢問!
然後去報案時,要特別跟受理案件的警員說
你有打去110問,某某警官告訴你應該這麼做的

anyway如果是筆記型電腦丟了,我是不太清楚該怎麼找回
但是手機撿走的話,如果那個人換上他的sim卡
或是賣掉後買的人換上sim卡
只要他們有收發電話
電信警察那邊就可以查的到喔
不過前提是你要可以提出手機是為你所擁有的證據
ex.保證卡或是盒子上面的ISBN碼

我的手機大約一個月就找回來了!!

祝你好運囉!!

有問題的話發短訊問我吧!

p.s侵占遺失物只會被罰緩NT$500喔!(法院有寄單子給我)
我也是覺得不容易找回來了,上週掉了手機,現在已經買了新的手機了。
社會大眾對警察的看法是

期之如聖賢

棄之如敝屣

我也不是要幫警察說話

警察內也是有害群之馬

但是大多是好的警察

有誰還記得因公殉職的警察有幾位??

今日公祭 明日忘記

什麼都不用說

看看窗外 寒流天 下雨天 夜半三更天

警察在外面執行各項勤務

如果沒有他們 我想大家都會變成宅男宅女 都不敢出門

在批評之餘 也應該給辛苦的警察加油打氣吧
單憑你覺得這合不合理就要員警承辦
不承辦就用一些情緒性字眼去批評警察這樣不太好吧
手機掉了跟被偷走
在法源依據上本來就不一樣
遺失拿的是二聯單
失竊拿的是三聯單
就上次家人手機被偷找回來我問承辦員警這個差異時他說
本來就不該因為你自己的東西不小心掉了
就花社會大眾的資源去幫你找手機

這不是我們家被偷的第一隻手機
但是是被找回來的第一隻.....
手機掉了不只是金錢的損失還有裡面的電磁資料
不過我想除了自己要注意..也怨不得他人吧
本人文章內容不同意未經許可之任何形式複製轉載
這樣的處理態度很糟糕耶

如果有認識什麼議員或政治人物就好了
filth
matth wrote:
台灣的警察..嗯..怎麼說勒..一天最少上班12小時不說..包山包海的.
舉凡水溝不通.鄰居打架.交通事故.被騙了啦.土地糾紛啦.被討債啦.小狗丟掉啦.什麼阿哩不達的事都要處理..

這點真的很詭異,
電話被中華剪了打110、
馬桶漏水也打110,
真不知民眾的腦子裡裝了些什麼?


但話又說回來,
這種阿里不達的鳥事都是派出所巡邏網在處理;
刑事案件(如偷搶拐騙)則是偵查隊負責。




至於偵查隊重要的業績來源之一:毒犯



何解呢?
因為吸一次毒,
在1~2個月內都驗得出來,
偵查隊就輪流抓那一兩個毒犯(約一週抓一次、沒聲請羈押),
線上查獲→1~2支嘉奬,
多好賺啊!?

誰去管那麻煩的案子!

hollowaysxp wrote:
結論是手機自己不小心...(恕刪)


我的一根頭髮不見了警察先生幫我找回來

上面有DNA

要是被別人拿去做什麼生物實驗犯罪怎麼辦

自己的東西掉了

還要動用社會資源幫你找

有這種道理嗎

手機不見了

就去把這張SIM卡的使用取消就好囉

就像皮包不見了

把證件或信用卡止付的道理一樣

畢竟是自己不小心所造成的

要自己負責吧





網路報案系統 http://www.net110.gov.tw/

條子會客客氣氣的來請你去做筆錄,而且肯定不會被吃案

以下是他的說明:
謝謝您利用本局網路線上檢舉信箱系統,本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本局接獲您的檢舉犯罪後,將以電子信箱或電話等方式與您聯絡。

檢舉信箱注意事項
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告訴、告發應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為之;其以言詞為之者應製作筆錄。本局網路線上檢舉信箱系統,僅提供您向本局檢舉犯罪;但您的檢舉,並未完成報案程序。您如要報案,請準備相關資料親自至就近警察機關或本局報案、製作筆錄、領取報案三聯單,完成報案程序,所需資料如下:
一、 刮刮樂、電子商務詐欺案件:請攜帶身分證件、廣告宣傳資料、匯款紀錄及其他相關資料。
二、 網路遊戲犯罪案件:請攜帶身分證件、被害時之遊戲歷程紀錄及其他相關資料。
**再次提醒您,本信箱僅提供犯罪檢舉,依法並未完成報案程序!**
●命運就像被強姦:如果不能反抗的話就去享受吧; 生活就像在自慰:一切都要靠自己的雙手來解決! ●
我前兩個禮拜在松山煙廠也掉了一隻黑色k800i
我才上場幾分鐘 打第一場還沒熱身一下就輸了

結果下來我的衣服整件被拿走 很明顯是刻意拿我的
因為我擺在同學的外套中間 就我的被拿
應該是講手機被看到
打了電話已經被關機了
我有設定換sim卡打密碼的功能

但是我沒有到松山分局報案 問了imei碼
到我家旁邊的安和派出所
警察態度很好阿 知道我跨區還是讓我報

不像在中壢戳輪胎的人被抓到了
我去報案 竟然說是隔壁的不讓我們報 真的很機歪

但是警察說叫我要有心理準備 應該是找不回來了
我舅舅撿到手機 打了一通馬上被抓到
真的是看警察要不要抓而已

舊的不去新的不來 我上禮拜去抱了一台n82

我剛看了報案二聯單
上面是寫遺失物品 非刑事案件
是不是警察故意拿錯給我啊
這種不是刑事案件?況且一般聽到的應該是三聯單啊

ethanc wrote:
不像在中壢戳輪胎的人被抓到了
我去報案 竟然說是隔壁的不讓我們報 真的很機歪

以後遇到這種,
直接打110,
說XX派出所不給我報案。


夠他嗆的!





因為不同轄區,
依法他得轉,
但依法他不能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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