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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手機,不給錢就丟回去?.......

很明顯的
撿到手機想依法發意外之財
丟了手機急著想找回來~對方都開了條件~電話裡能不埋單嗎?!

問題是現場
錢反悔不給 手機拿得回來嗎?
對方若不歸還手機有無刑責?!
會不會有故意侵占問題
如現場一言不合 手機遭毀損會不會有毀損問題

現場如有警察到場
因對方不願意付三成 而手機不交還
警方又該如何處理

民住法治的國家~請板上法律專業人員參與解答
男生可以轉頭又把手機拿走嗎?(有吧?!)
這樣是不是反成侵占了?
ewiz wrote:
腦殘立法讓拾獲者可要求三成報酬, 等同鼓勵恐嚇索財

到底是哪個立委提這種腦殘法案

真的無法認同那些認為可以索取報酬的網友(恕刪)


腦殘嗎? 或許 但並不代表100%, 很多事情都是一體兩面的, 這個法案也是一樣
用在這個例子上, 如果今天沒有這個法案, 這男的或許就不會打電話給女的, 或許會直接拿手機去賣了

花6千塊拿回自己手機 好嗎? 我自己覺得簡直是爛透了, 但是跟直接不見一隻兩萬塊的手機比, 那我寧可花6千

這個法案設立或許主要是讓別人比較不會強制佔領你的東西 而刺激更多人會想要物歸原主(因為有報酬拿)

所以今天這個男的才沒有強制佔領這個手機, 你覺得它真的腦殘嗎? 一點也不. 但不可否認的是 這也不是最好的方法.

或許大家都會說 "如果是我 我都是直接還回去的" 是的, 這想法很好 可惜全台灣的人 都跟你們沒有同樣的想法 也就是因為這樣 這個法案才會出現. 所以 當你罵說是哪個立委提這種腦殘法案的時候 也轉個彎想一下 如果今天人們素質好 這種法案 是不會出現的...
我說Kxxx先生...不要拿麼無聊沒事follow我在M01回啥帖了啦
好笑,這樣就叫病了,
去看小叮噹吧,
大雄撿到錢聽說有報酬就去警察局招領,
失主還主動送上謝禮,
日本跟台灣訂一樣的法,都能有條件的請求報酬,
結果日本人視為常識,
連電視劇卡通漫畫都會提出,
訂在台灣就被說:社會病了,
台灣人真是高道德標準阿!
(賭場、情色專區...台灣都不能有,因為台灣是寶島很純潔不能有這些,合法化?不可能,你真骯髒。)
但實際上又沒人家守規矩,
只會有空泛的道德標準,
最後變成偽君子、假道學。
請他拿回原處
然後尾隨他
有意圖損毀或其他意圖
可以反告嗎???
窮成這樣?!
在說3成是殘值的吧?
我同意給點報酬是合理的

但必須失主自己提出, 拾獲人無權提出要求

要給多少也是失主決定
給三成是以當時新機購買價三成

還是現在的中古價三成

手機掉價快

這兩者差異很大
台北/ Steve Lee
男的死要錢雖不道德但不違法!

不過女的一副咄咄逼人的樣子,用釣魚方式引人出來再說我報警了!

如果我是男的我馬上跟女的說,我撿到的是黑金剛手機,我搞錯失主了這麼巧你也丟了手機喔!你在等等看吧!

原因~1不還你沒罪+沒證據,你也不能搜我身,我直接走人~~~

2還你的話,萬一你不甘心反咬我侵占+恐嚇取財或說被搶劫會害死人(幫你撿到還被你害死)

女的好險不是遇到我,我會在離開後把手機摔碎,再刻意經過跟他搭個話,那個失主沒誠信所以我把手機丟了,

然後走人她能拿你怎樣?

這種情形失方總是吃虧,要嘛乾脆一點別搞太多事,要搞事就不要拿了,再怎樣人家也是撿到要還,這樣搞

如果有天你是掉一千萬你看誰理妳!

如果是我,會看手機"本身價值",再看要不要報酬
撿到機子我會先送派出所再說,這樣沒侵占問題,然後又可以"正大光明"要報酬

如果撿到是那種N年前的按鍵傳統機,現在還有人在用,我也不例外
撿到這種機子,殘值剩沒多少,要酬勞也要沒多少,就乾脆不撿了...
如果是最新上市的Note2,或iPhone5,那我就會"要酬勞"了,現在改一成就拿一成
一樣會先送派出所,要認領先拿1成報酬再談...

有問題嗎?
就是要錢~這有問題嗎?
已價值來講的話~那個女生你賺到了~才3千
不要說社會病了~這種事看太多了拉
都以利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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