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 不用找嗎?
遺失 活該嗎?
遺失 算了嗎?
固然真的找不到 但是也是要報案阿
遺失了應該要到警察局備案
但是除非知道並有證據有被人拿去使用才會構成侵占遺失
單純遺失是只能協尋而沒辦法主動追查吧 因為並無犯罪的事實
如果是偷竊或搶劫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有建設性的話 提供訊息做法 不可以嗎?
然到...
妳家人 遺失
妳算了?
妳家人 遺失
妳活該?
妳家人 遺失
不用找了?
妳家人 遺失
不用報案?
將心比心好嗎?
家人是走失吧
家人如果走失必須馬上向警局報失蹤人口案件 並透過警局或各單位尋求協尋
如果家人被綁架就是刑事案件 警察也就必須主動偵查
但如果要求警察每個遺失物品都要去找 遺失人口都要每個去找 那麼犯罪案件都不用辦了吧
但是不管如何還是要報案 之後如果有犯罪案件而找回遺失物也才有紀錄
差不多的情況吧...
心愛的東西出了事的心情
其它人是很難體會
如果是我遇到
我會連報案的手續都省了
因為平常就沒在記手機的ID
只是
事有輕重緩急
警員不足也是一直存在的問題
一個人手上有十件案子
當然是先做大案件
你想
兇殺案跟失竊案
人只有一個,要先辦那件?
不用挑語病,我知道警察不只一個,但案件也不只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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