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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容式觸控螢幕成本會很高嗎

1. 電容式主要的原理是因為當手觸碰時,造成整體感應線路的電容值改變,以致於影響到感應線路的放電特性(RC delay),系統從而判定有無被觸及。而不是用靜電原理。其實只要導電物,一邊手持,應該就可以了。
2. 為了偵測放電特性,所以需要很精準的 ADC,價格貴事小;用在無線的裝置,很容易被干擾,所以工程師會花更多心力處理。
3. multi-touch 的專利,若沒記錯,為 apple 和台灣 p 公司持有,目前,其他家不敢涉入


潛水 ........
1.電容式是用靜電方式感應接觸點位置
3.我講那個專利,是只有Apple有,至於你講的可能跟我講的是不一樣的專利吧~
multi-touch, 到底有多大的效益啊! 回歸實務吧! "可靠度"才是重要的! 這就像實體鍵盤和螢幕鍵盤的差別! 各位網友應該有這種感覺, 使用螢幕鍵盤, Key錯字的那一種感覺很差! 所以到最後還是得拿起筆點! 老實說, 在KEY in的時候是在做正事, 不是在玩!

像現在的瀏覽器, 只要點一下就會放大, 再點一下就會回到全螢幕! 真的需要用到兩隻支手指嗎! 還是那句老話, 手機要一隻手可以操作, 螢幕要一隻手指(觸控筆)就要可以操作! 其實直覺上, multi-touch是需要訓練及練習的! 對我來說, 很不方便!
目前電容式的Touch Sensor IC,已經由早期只能判斷是否碰觸,演進到可以計算到觸碰的電容值大小,目前可以判斷電容值大小的Touch Sensor IC都可以做multi-touch的功能,但不敢說的原因是因為,目前APPLE所申請的專利,是針對行為所規範,他規範只要是兩手指以上的在同一平面碰觸都屬於multi-touch的規範範圍,所以你會看到有些為了避專利,將轉動畫面或放大/縮小,改用走垂直,單手操作的方式,來避專利,不然單以Touch Sensor IC是可以做到APPLE的功能,但因專利所以不敢做,目前就看是否有人可以想出不被專利限制但又可以符合人們使用習慣的方式.
jiern wrote:
3.我講那個專利,是只有Apple有,至於你講的可能跟我講的是不一樣的專利吧~

albert.su wrote:
目前APPLE所申請的專利,是針對行為所規範,他規範只要是兩手指以上的在同一平面碰觸都屬於multi-touch的規範範

說實在的, 我聽過很多類似的說法. 今天就上網搜尋了一下.
我找的到有:

"Multi-touch system and method for
emulating modifier keys via fingertip chords"
USP 6570557: 我看發明者應該是德國人申請的. 文件記載此專利是屬於 Finger Works.
不過在另一個網頁看到, 此專利在 2003 由 Apple Inc. 擁有.
附加壓縮檔: 200812/mobile01-55be419e0a70d356a0f775fdea4f8f47.zip

另一個 patent 是我聽過, 更久一點. 今天也把它找出來了:
"Multiple fingers contact sensing method for emulating mouse buttons
and mouse operations on a touch sensor pad"
USP 5825352: 發明者是美國人. 專利歸屬 Logitech Inc.
附加壓縮檔: 200812/mobile01-4f964861734bf86c648cd2e7fb247717.zip

Patent 我都幫各位找好了, 不用再上 freepatentsonline 去找.

PS: 以上兩份專利都是 1995/June/8 之後申請, 所以有效期都是 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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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觀這兩個, 目前 iPhone 的操作方式 比較接近 Logitech 那個.
因為上面那個 Apple 專利是有 "key" 的觀念.

是不是 Apple 還有其他相關的 Multi-touch 專利呀 ? (Dual panel 那個先不談)

-- The same lotus of our clime blooms here......
回到原題.
對於這個問題: "電容式觸控螢幕成本會很高嗎"
目前主要的成本在於: ITO "透明導電膜" (就是觸摸的那一面)(底下還有好幾層)
現在的 ITO 報價還在 10 USD 左右 (指小尺寸).

電容觸控的控制 IC 當然也是成本, 不過在台灣同業競爭下, 這通常不是問題.
和 ITO 相比, 實在微不足道. (IC design house 也是競爭得血流成河)

如其他網友提及, 目前錢不是問題(花下去就有), 技術也不是問題.
關鍵還是卡在專利上 (不管是 Apple 或 Logitech 的).

當然, 如果不用 multi-touch 是不會有專利問題. 但就和用電阻式觸控一樣了呀.
何必再花那麼多成本做成電容式的呢 ?
所以這 電容式 與 muti-touch 兩者是相關的, 然後就再連到專利議題上去.

真複雜. @_@
-- The same lotus of our clime blooms here......
三星的F488也是電容式的吧......
大家都沒提到的樣子
silence6867 wrote:
三星的F488也是電...(恕刪)


我記得F488是電阻觸控才對,不是電容...
albert.su wrote:
他規範只要是兩手指以上的在同一平面碰觸都屬於multi-touch的規範範圍,所以你會看到有些為了避專利,將轉動畫面或放大/縮小,改用走垂直,單手操作的方式,來避專利...(恕刪)



其實我認為不一定要用到2跟手指下去操作啊(這樣就沒有專利問題了吧?)

像5800的瀏覽網頁時點2下會放大縮小也是可以的,不過相較於iphone 而言,

5800在拖曳網頁時絕對會感到頓頓的,想要用力又怕刮傷銀幕.........

iphone用指腹輕觸即可,5800非得用指甲去刮它才行= =+


舞煌 wrote:
我記得F488是電阻...(恕刪)

那請問......為何F488是不能用觸控筆的?
你有用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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