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imine wrote:
遠傳以外的電信業者怎...(恕刪)
協請日本改的,這是遠傳給Sharp客製化的手機,除了遠傳商標外,其內容之著作版權皆屬Sharp公司所有,如果遠傳會自己改,也就是有程式碼,那就不需要請Sharp了,直接自己找廠商製作日系美型機,日本對於版權看的很重,不隨便對外授權或是釋出程式碼。
u6303005 wrote:
昨天入手..
膠膜都還不敢撕..行動電視還是沒啥用..
畫質差..聲音小..根本不會想看..
買這支手機只是說嘗鮮..和拿出去可以引起注目吧..有點想要賣掉了.....(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