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想法是送派出所,那一天剛好要外出去桃園的辦公室~~
剛好有經過派出所就拿進去請警察處理,我也沒去動手機,
到警察局的時候,警察先叫我頂一下,然後他開始用手機打上面的聯絡人,
最後連絡到失主的兒子,請查要我留下姓名電話,說是要給失主打電話跟我道謝。
隔天失主兒子打電話來跟我道謝,還說要包個紅包給我,
我推說不用,他執意要給,我只好請他送到我辦公室來,
撿到的手機也不是多高階的,但是,就算撿到IPHONE我還是會送警察局。
Lawrence Hu wrote:
http://www...(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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