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還沒報案的話 一樣帶你手機的盒子去
基本上警察辦這種辦案有兩種
1報偷竊--警方只會協助辦理--就是有人撿到 警察才會通知你
2報偷竊--警方會主動辦案--用你盒上手機的身分證去查 發話地點
我去北區電信警察報案(我報偷竊--其實好像是失竊..後來被警察罵了) 差不多一個月 就把我心愛的手機找回來了
只不過手機裡面的東西已經不見了

拿我手機的人還是當時我在逛大賣場買東西的員工 那時我還問了賣場好幾次
讓我震驚的還不只這樣 偷我手機的人還是XX大學 法律系4年級.....

上了偵查庭 還編一堆謊言 讓我那時聽了 真想衝過去打人
總之 還是看好自己心愛的手機 才不會賭到這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