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uaaqua wrote:有人說到因果,讓我想...(恕刪) 沒人要求撿到的人要當"聖人"呀只要當個懂基本做人道理的普通人,都麻知道將心比心要個獎賞當然不為過但是彎腰撿個東西卻要3成的價金(三成以內價金的用意是依付出的程度來說)如果在地上撿個東西,就要5千去搶算了拉
kenkenken001 wrote:這種人真的只比撿了不...(恕刪) 法令的確是要修改。應該改成強制要求遺失人給予1.5成報酬予拾得人。從此之後,再也沒有任何糾紛。遺失人沒善盡保管責任,該罰。拾取人拾金(物)不昧,該賞。我個人認為這樣非常公正合理…不需要誰去當濫好人或是厚著臉皮要報酬的壞人。
kenkenken001 wrote:原來因果是這樣說的哦...(恕刪) 不是這樣說那是要怎樣說?像你一樣舉些濫例子嗎?好啦不勉強你,你只要回答遺失物品的人不遺失他的東西,要求回報三成的人哪裡來?還有高道德標準當然是跟最低道德標準=法律相對而來的,比法律高的當然是高道德,還是你有更好的說法?
一堆人現實世界跟理想世界傻傻分不清還停留在自己幻想的那個充滿道德、正義、善良的美好世界嗎?快醒醒吧,歡迎回來現實世界在現實世界人是會講求利益的,沒利益又額外花成本的事情沒人做(你願意做我給你拍拍手)撿到東西拿去還是有成本的(我不撿讓下一個人撿也沒什麼不同),要花時間花精神去處理倒楣一點還要被告偷竊、侵占,這樣一來遺失物最有可能出現的地方是垃圾桶或水溝在現實世界不是每個人都願意無償做善事,也不是每個人都相信什麼因果輪迴、報應什麼的撿到東西放口袋或是拿去變賣你也很難抓在現實世界三成的這條法律可以讓失主拿東西的機率高一點在現實世界東西遺失找不回來 VS 花三成找回東西相信選後者的人會多很多至於那個路不拾遺、充滿美德、善良與正義、東西不見會自己跑回來的世界,只存在幻想裡面不用在那邊大喊什麼道德淪喪,這就是真實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