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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火燃燒]有遇到新買手機亮點"聯強"不換貨的請進!!(更新感想1/8)

我該講的都講完了。
我也尊重樓主所說,要到此為止。

廠商跟消費者對法條的認知不同,也不是我能彌平的。

期待哪一天有「公權力」代表,為大家說明一下,
這樣大家都能受益。

感恩。
k945 wrote:


樓主加油

這裡幫樓主聲援一下

小弟的DELL事件最後以折舊退款處理

說真的不甚滿意不過也是討回一個公道

但是對於消費者要花這麼大的精力去討回公道

實在也感覺道不是一個合理的事情


樓主加油 正義魔人退散!
可以換阿 可是我不是在聯強買的 我也買過有亮點的 手機帶回去了 還是拿去換 要不要換給你 其實是賣家的心態 所以買之前真的要檢查仔細唷 才不會換來自己吃虧又懊惱
這麼多人喜歡替廠商或代理商說話,社會怎麼會進步!

消費者有權不接受有瑕疵的產品,美國人都是一個月不喜歡可以退貨的,

你去Best Buy 買東西,他問你原因你只需要說: I don't like it.

為什麼先進國家,就能如此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台灣人還留在離開店家就自己負責了!

真慘~

代表台灣人真自卑,付了錢還不敢維持自己的權益!

台灣人! 你有權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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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美麗島那民主先驅向執政者說"不"

台灣能有現在那麼民主嗎?

美國人能無條件退換貨,那廠商跟美國人做生意都是賠錢的嗎?

台灣人一樣花了錢,卻只能生悶氣,還有一大堆人說:

本來就 正常、合理、可以接受。

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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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得了肺癌告煙商,賠了好幾千萬美金,因為煙商沒有告知吸煙有害健康!

一個老婆婆被麥當勞的熱咖啡燙傷造成語言傷害,也獲賠好幾千萬!

後來杯蓋才都打上燙口小心。

只是一個省思,換成台灣人會如何~

希望大家共同追求一個美好的消費型態與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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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加油!








我們都是和電腦賽跑的人~
個人認為!剛買的手機有問題廠商一定要負責!
哪有什麼拆封恕不退換的鬼道理!
請問~不拆封使用那買手機幹嘛?
當裝飾品嗎?
亮點對手機來說不是甚麼大問題!
如果其他產品當初買來的小問題 剛開始使用不會有影響!
萬一日子久了小問題變成大問題發生甚麼意外誰負責?
想想當初的毒奶事件吧!
就算在安全含量下不也一樣下架!
要嗎~廠商制定標準在哪!讓我們有個認知合理範圍在哪裡!
我認為不管任何東西都該有個標準吧!
手機雖然不是拿來吃的!
各位也聽過貧果的隨身聽起火吧! 燒到自己衰嗎?
汽車爆衝撞到自己倒楣?
廠商賺錢的同時也該給消費者應有的保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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