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跟被竊對警察來說有很大的差別!
這個無關吃不吃案.
如果東西遺失都要去辦案的話,以後就可以看到警察局大排長龍的等著要領三聯單了.
所以一般警察只辦偷竊.
有興趣可以看看直接去問警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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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我K700也是在工地掉了
才過了10分鐘,我回頭再也找不到(工地14層樓超大
)那天星期日,只有一個泰勞上工,但我也沒問他...
就這樣過了半年
我媽接到一通電話,說是台北某分局打電話來(當時我不在家)
聲稱自己是警察的人問我媽:「你兒子是不是掉了一支SONY的手機?」...
「叫你兒子打電話過來台北一趟拿手機!」那個人最後一句話這樣說
事後我媽才告訴我這件事情
我自己想了一想,我通訊錄裡的確有「媽」和「HOME」的電話
開始懷疑是不是詐騙的...
但這些都不重要!
後來我查104打去那間警察局問
他的回答居然是:
「喔!你的手機如果是被外勞撿去的,那就屬於刑事案件,你要打去刑事組問喔」
我勒

於是我繼續放棄與警察合作

不過呼籲大家掉了手機一定要先通知家人提防被各種手法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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