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2645 wrote:
祝你好運我手機也剛掉...(恕刪)
我是個幾乎不搭計程車的人(因為公車便宜多了)
如果真的非得搭車
我會用'叫車'的方式
這樣東西丟了至少有個連絡方式
昨天~說'太遠了'的警官,表示因為要開會所以才無法前往
總之他後來有幫我連絡到轄區的警察幫忙
我一直很疑惑這樣的事情到底是該找哪個單位?
了解後好像是: [你在哪邊報案就要找哪邊的警察~] 如果報案單位的警察不克前往,會代為連絡轄區處理
還是謝謝林警官有幫我連絡到轄區,也謝謝市政所的員警
但是不幸的是
還是沒有找到他們的資料
因為他們似乎沒有'入住'
哎呀呀......我的線索又斷了~><~
到目前為止
雖然我的手機還是在不知名的遠方
但我覺得遇到不少熱心人很感動
計程車司機一直很熱心提供訊息,還願意幫我指認
後來得知原來他是義警,果然熱心助人
協助調閱攝影機的旅館人員.員警
其實真的等畫面等了很久
還有各位網友提供了各種push進度的方法
謝謝大家!!!
我不會放棄的
下車點找不到畫面
我要再找機會去他們的上車點
''逢甲路 麥當勞 停車場對面的內衣專賣店''找找
或許附近店家有錄影機可以幫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