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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損壞的"人為因素"探討


lievil wrote:
我不認為這是誤導,是不是消費者造成的故障還不知道,
前面在下有提出「隨身物品本就有不小掉落」的機會,廠商本就可以預期,
也不是要廠商把手機做得像無敵鐵金剛般百摔不爛,
但起碼的防撞、防摔應該要具備

我想怎麼摔我們倆都不會知道,但是摔到事事實,這應該沒有爭議吧,如果是事實付自己該負的責任是應該的(至於廠商報價是否合理先不作討論),但是我個人覺得比較有爭議的是下面這段話,因為感覺上就是要規避自己該負的責任,而將所有的問題都推給商品本身,今天不管你是怎麼摔到,有摔就是有摔,我佩服morial127送修時的誠實,但是要將問題推給商品本身瑕疵我真的是不能認同。


仔細看看這句話,不覺得是推卸自己的責任嗎?
lievil wrote:
所以我建議樓主不要在「意外」跟「人為」間和廠商纏鬥,
直接以產品本身瑕疵要求保固,以上!



至於維護費用是否合理,維修的內容是什麼?這部份我都覺得是morial127應該要弄清楚了,甚至在我文末也提到了,收費的到底是誰我想應該都還弄不清楚吧?消費者是該追求和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並不能用不理性或是掩蓋事實的方式去解決問題,這樣只會讓消費者和廠商之間形成惡循環,讓廠商在賣出商品前作出更多的限制,想想國外為什麼買東西退換貨很容易(保固的服務也很好),反觀國內為什麼作的不好,我想消費者自己要負起很大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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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是"自己"的不小心,所以是人為造成的,不能怪到公司或廠商,除非是機器本身有問題,但是前提是要沒有你的不小心的時候...........
我自己的經驗啦
之前拿N牌的6600先是一拿到就有亮點
當然是無條件換了一個新的螢幕給我
一年後就在保固的倒數幾天
我抱著試試看的心態拿到他的門市找技師檢修
而我的手機外觀就像他的命運一樣.....慘
角角有明顯的摔痕
檢查後發現主機板損毀 需換新
結果竟然也是免費換新
保固還在多加一年
這令我不的不佩服原廠的保固服務真是好到讓我不好意思

基本上我是認為既然一家公司推出了一項產品
那這項產品是否就應該具備一些保障
而不是摔一下就壞這壞那(更何況還是快等於一個普通人薪水的高階手機)
或許是在經銷商的溝通出了問題(想騙錢...)
或許是真的該死的摔到手機的脆落點

人為因素本來就是很主觀的
但是公司應該都會有一定的規範 在一定程度或情況下可以算是保固吧
要不那些某某年保固都在虎人喔
....................................................................................................
個人國文障礙 請把各段獨立看...
蔣先生您對我有很多誤會!
我說以瑕疵問題處理是要求廠商正視產品設計問題,
並非如您所說的「推卸責任」,
假設一個輕微的碰撞便造成嚴重的故障,這樣的商品如何隨身攜帶?

美國曾有這樣一個案例,
(引自http://magazines.sina.com.tw/nfweekend/contents/20040115/20040115-014_1.html)
或許這個案例能說明,
我為何認為一件被大家認為是『應該的』、『本來就是的』,
而我卻認為應該聚焦於是否為產品或服務的「瑕疵問題」。

十餘年前,一對美國老人,開車路經一家麥當勞,買了一杯熱咖啡。
老太太把咖啡紙杯夾在膝蓋中間,試圖往咖啡中放糖和牛奶的時候,紙杯翻倒,燙傷了老太太的大腿。
79歲的老太太為此住了8天醫院。她要求麥當勞償付1.1萬美元醫療費,
麥當勞說,這不是他們的責任,只肯付800美元意思意思。
老人沒有辦法,只好告上法庭,要求賠償20萬美元。
法庭上,麥當勞說,他們的咖啡溫度是根據顧客要求來規定的,
高溫的咖啡味道比較好,顧客們應該知道咖啡會燙傷。
言下之意是,顧客應該自加小心。
可是原告的律師在法庭上提供證據,證明過去10年裡麥當勞曾經收到過700多個關於咖啡燙傷的投訴。
其他速食店的咖啡,早就調低了咖啡溫度,而麥當勞明知有危險,卻沒有採取必要措施。
正是這種疏忽,導致了老太太的受傷。

陪審團裁決,咖啡倒翻,老太太也有20%的責任,
所以,麥當勞要向老太太賠償16萬美元。
另外,麥當勞不僅疏忽過失,而且店大欺客,必須向老人償付270萬美元的懲罰性賠款。
這等於當時全世界麥當勞在兩天裡賣出去的熱咖啡。

從此以後,麥當勞調低了咖啡的溫度,
在咖啡杯上印了“小心熱咖啡燙傷”的警告。
任何店家都不敢對顧客的安全掉以輕心。

咖啡是「熱」的,喝熱的東西會燙要小心,這是常識,
就像手機不小心掉地上會壞,一樣,
但廠商是不是應該在消費者還沒遇到問題前,在服務或產品上多提供一些注意呢?
尤其廠商對消費者猶如鯨魚對小蝦米,既然大,是不是應該肩負更多的責任呢?

假設能解決morial127的手機會壞的原因,
是如蔣先生您說的『加強封膠』,可降低摔壞機率,但卻會造成維修困難,
這困難是困難在廠商身上還是消費者身上呢?
如果產品設計沒問題、品管夠嚴格,又加強了「封膠」,
在正常情況下會有多少產品需要回廠維修呢?
如果消費者還是摔壞了手機,「人為」、「意外」間的分野是否更能清楚劃分呢?

回過頭來說,
廠商既然提供了保固,為何不肯負起維修的責任?
是廠商認為會故意把東西弄壞的消費者佔大多數呢?
還是保固只是廠商畫出來的大餅,一切從嚴審核才不會削減利潤,

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以現在消費者對手機的依賴程度來說,
除了心疼之外,壞了要找替代手機,還需要抽空來回跑二趟維修中心,是很麻煩的一件事,
麻煩到乾脆重買一支比較快!

u147 wrote:
我自己的經驗啦
一年後就在保固的倒數幾天
我抱著試試看的心態拿到他的門市找技師檢修
角角有明顯的摔痕
檢查後發現主機板損毀 需換新
結果竟然也是免費換新
保固還在多加一年
這令我不的不佩服原廠的保固服務真是好到讓我不好意思


讓我想起自己的SE T630(聯強貨)也曾故障,也曾在這個版上PO過,
當時新買沒多久,正在用藍芽灌鈴聲進手機時,可能是灌太多還是怎樣,
手機就不停的自動重開機再關機,
我送去維修時也是很忐忑的,這究竟算是「人為」還是「意外」?
聯強把手機送回原廠修,
原本以為軔體重灌就好(我不是專家,有錯請指正),
結果是換一塊新機板,沒收取任何費用,
到現在我還是不知道為何傳資料會弄壞機板,
也不知道究竟是我不小心弄壞的還是機子本身有問題,
但我被服務到、被保固到的感覺,讓我很信任SE!
lievil wrote:
蔣先生您對我有很多誤會!
我說以瑕疵問題處理是要求廠商正視產品設計問題,
並非如您所說的「推卸責任」,
假設一個輕微的碰撞便造成嚴重的故障,這樣的商品如何隨身攜帶?

我並沒有誤會您,因為您的發言一開始就給我這樣的感覺,仔細看看您第一篇發言,是否有將完整的想法和概念說清楚?


lievil wrote:
廠商既然提供了保固,為何不肯負起維修的責任?
是廠商認為會故意把東西弄壞的消費者佔大多數呢?
還是保固只是廠商畫出來的大餅,一切從嚴審核才不會削減利潤

1.廠商並沒有拒絕提供售後服務,原廠有維修,只是費用是如何產生有爭議,我甚至相信如果報價不是2000而是500以下,morial127應該不會上來發言。
2.費用的產生不一定是原廠,就算是原廠判定人為,在人為的因素前題收費是合理的,只是收取的費用可以討論,另外也可以要求知道是什麼零件損壞,這樣可以判定收費是否合理
3.廠商提供的保固是對自己的產品負責,如果你真的可以舉證問題不是你造成的(譬如你麥當勞的例子中的律師)那當然要爭取自己的權益,這是你的權利廠商的義務。
這是在下的第一篇發言,
由於該文主要是在回覆morial127 所提出的疑問,焦點並非您後來質疑之處,
若有語意不清之處,還請海涵,並請參考第二、第三篇拙文。

不過(下面所引言部分是我第一篇文,容敝人解釋一下),
lievil wrote:
但我認為廠商的確應該對於意外提供保固,
正常情況下,誰會把自己的手機往地上丟?
再小心的人,都有手機掉地上的經驗吧!
隨身物品本就有相當的掉落、墜下機率,
也不是說希望廠商應改把手機做的像無敵鐵金剛一樣堅固
但應該將起碼的防撞、防摔納入設計考量
要是輕輕一摔,手機就故障,那不跟隨身帶著一片玻璃一樣

我試圖表達,手機會壞並不一定應由消費者負起完全責任,產品設計瑕疵也是可能原因之一
lievil wrote:
說穿了!是判斷問題,
我們很難辨識故障原因是因為「意外」還是「人為」,
不小心是意外,
因為吵架而亂扔是人為,
商家要如何分別是因為何種因素呢?

由於morial127無法接收保固期內,維修費用由其全額負擔,
在資訊不對等的狀況下,
「意外」或「人為」的認定需要花不少時間、金錢、精神和唇舌來區分,
加上前述原因,在下認為手機不應如此不經撞、摔,
不如以「瑕疵」,要求廠商檢視此一商品是否多數都有相同問題,

況且「瑕疵的判定」、「意外或人為的判定」,
還不是都要由廠商來檢視,也不是消費者說的就算數,
消費者提出這樣的要求,我不曉得為何算是「推卸責任」,
難道一定要等消費者取得某項內部文件,才能要求廠商檢查他們的商品有沒有瑕疵嗎?

因而依據morial127 所提出的疑問,建議:
lievil wrote:
所以我建議樓主不要在「意外」跟「人為」間和廠商纏鬥,
直接以產品本身瑕疵要求保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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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ang wrote:
1.廠商並沒有拒絕提供售後服務,原廠有維修,只是費用是如何產生有爭議,我甚至相信如果報價不是2000而是500以下,morial127應該不會上來發言。
2.費用的產生不一定是原廠,就算是原廠判定人為,在人為的因素前題收費是合理的,只是收取的費用可以討論,另外也可以要求知道是什麼零件損壞,這樣可以判定收費是否合理


1.我使用的是消費者的語言,不夠精確,造成誤會請見諒!
我不是要表達「廠商不提供技術修復這台手機」,而是「在本案例下,保固期內廠商要求消費者全額負責,而不願意分擔部分責任,這樣的保固和沒有保固的差別在哪裡?」

2.我是外行,相信多數的消費者都是外行,經銷商報代理商,代理商報原廠,
我們最後得到一個金額,然後決定修不修,如此而已
費用的產生,誰決定收多少費用,甚至有沒有被偷灌水,我們不清楚
我們只知道這是「他們」報出的價格,
也只有來到這裡請學有專精的前輩指點,才知道合不合理了!

有些事我覺得不用去爭辯
我發這文章主要是讓這些公司的客服單位來觀看大家的想法
看看大家要如何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並提高大家的消費者意識
請大家以消費者的角度來看這事件
以下是我發生事件的經過

我的手機是從沙發掉了下來
當時我也沒有特別注意
我就把手機放在桌上
後來有人打電話來
挖~~我怎麼會聽不到聲音(在這事件之前幾個小時是正常的)
我掛掉回撥
發現我還是聽不到聲音
我只好試試看免持聽筒
免持聽筒OK
接下來我測了好幾天
都無法正常
只好送修
送修後大約5工作天回覆
表示修此問題需要繳費2000多元
試想~~如果你是我的話,你會怎麼想

我的想法
1.我還在保固期內,且外型沒有變形、凹陷、破損,為何要收費
2.我還在保固期內,為何換個聽筒,需要2000多元的報價
3.為啥我只掉落一次,聽筒就掛了

至於人為因素和意外因素是我個人認知上判斷
我所謂的人為因素是有"蓄意"成分在裡面
意外因素則沒有"蓄意"成分,而是"非預期狀況"
就像保險在判別是否理賠方式差不多
人為與意外可以從部份的事件外表看出
請各位想想該如何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問題

morial127 wrote:
有些事我覺得不用去爭辯
我發這文章主要是讓這些公司的客服單位來觀看大家的想法
看看大家要如何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並提高大家的消費者意識
請大家以消費者的角度來看這事件
以下是我發生事件的經過

我的手機是從沙發掉了下來
當時我也沒有特別注意
我就把手機放在桌上
後來有人打電話來
挖~~我怎麼會聽不到聲音(在這事件之前幾個小時是正常的)
我掛掉回撥
發現我還是聽不到聲音
我只好試試看免持聽筒
免持聽筒OK
接下來我測了好幾天
都無法正常
只好送修
送修後大約5工作天回覆
表示修此問題需要繳費2000多元
試想~~如果你是我的話,你會怎麼想



從事情發生因起
「高處掉落」就已經非產品在生產時考量到的保固因素之內

就好比當廠商在設計產品
不會考量到防水設計

而若產品說明書又有詳細說明
「嚴禁潑水」「嚴禁重摔」

但消費者卻以「不慎」原因而導致故障


這已經很明顯非廠商能保固的條件之內了






心理因素那是消費者的不爽
在法理上沒有意義的
morial127兄
建議您向維修中心詢問:
1. 更換到的零件及每個零件之報價
2. 非保固範圍內維修所產生之維修費

基本上,您的手機並未標榜「防水防摔」,那麼只要有摔到,那就真的不在保固範圍內
別說您了,就拿我自己做例子吧
NOKIA 6250,聽過吧?它是手機史上唯一標綁可以三公尺防摔,50公分深防水的運動型手機
而我在使用的時候,也真的常表演摔機,泡水,只為了證明這機子真正屌!

但是有一天,有個朋友把它給放到一個冷水壺內(就是餐廳幫人倒水的那種壺)
結果手機進水了,而且進水的地方還不是從底部、螢幕邊隙喔,而是從右側,那個有被一層防水膜保護住,外層再裹上一層橡膠的喇叭孔進水的!

當時我也是跟NOKIA吵,甚至消保官都請出來
最後呢?還是雙方各付一半處理費用...

如果您覺得您的狀況比我的還站的住腳,那麼即管去申訴吧
否則,還是建議您問清楚費用產生的來源後,乖乖的付錢修機,然後下次換機時別再買這個廠牌的機子了
因為很明顯的,這個廠牌的硬體驗證部門並未做好測試及把關之動作...
生平最恨只有一張嘴,而毫無半分建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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