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騎車在二重疏洪道附近 路過發現一攤血跡 然後旁邊還掉了一支手機 心想 這...是發生甚麼事了
接著趕快拿著手機 交給蘆洲的分局 並告訴值班台員警 遺失手機的旁邊有一灘血跡
本來從容的面容 突然眉頭深鎖 有如李組長般的表情
接著她趕快拿起該手機 搜尋裡面有無親人的號碼 回撥後 好像是阿桑的女兒接的
詢問他該支手機的主人為誰? 他回:我媽 後來問 妳母親狀況如何 回:他很好啊! 正在廚房煮東西
接著問到後面才知道 他母親在五股菜市場買了些頗重的肉 然後再回程路上重心不穩 肉掉落
所以 那攤血是買的肉流出來的啦! 這時 員警鬆了口氣在那笑 我也傻眼
回想起來 滿好笑的過程XD
拾金不昧...這是教科書老掉牙的梗.現在這種人已經是稀有品種了.可遇不渴求
雖然說減到東西幫忙歸還失一種美德,可是沒有說一定有義務要這麼做
最多自掃門前雪,關我X事,我沒有義務幫你送到派處所.難道還要特別幫你跑一趟嗎?誰說我平常一定會經過派處所.大不了就留在那裏!有什麼不對.看到別人掉東西不幫忙撿起來送到派處所應該不夠成盜竊罪吧!雖然說男的開口就要錢很誇張,說沒錢就吧東西留在原地,可也只能說他很勢利...現在的人不都這樣嗎!沒有好處的事我幹嘛做
還有坐人要有原則,說好給錢就該給阿,還討價還價
今天手機真的不見了,要花更多錢買心的手機(花錢是小),可是裡面的資料等等...都要不回阿
所以付一點小錢可以省去更多麻煩.誰叫你要自己不小心掉手機.自己的東西不保管好,不見了要怪誰.
以上純屬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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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可大可小的 , 真要勞師動眾也是可以調監視器的 有幸拍到撿我手機的人沒有送交派出所企圖拿來自用的 願主保佑你 , 不要硬掰說手機是你的?? 有個東西叫IME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