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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手機,不給錢就丟回去?.......

失主一開始就表明"我報警"了
這三個字就已經先讓人有種將對方視為"犯罪嫌疑"人之意
態度實在不對
又任意將此影片公開
造成當事人更大傷害

我認為拾得人所受損害與遺失一支手機相比更甚
希望樓主也好好思考
公佈影片此種做為是否過當?
不曉得車鑰匙忘了拔被牽走算哪一種?

如果大家遇到車被牽走,記得要乖乖給報酬喔
雖說民法規定拾獲者可向失主索取報酬

但是拾獲當下沒送去派出所和聯絡失主

小弟都覺得這心態可議!

拾金不昧都快變成神話了...

一堆人真是道德低落 難怪現在台灣這麼亂 這法本來就是個爛法 一堆人看到沒違法就以為自己正義了 撿了好像很委屈一樣 沒人叫你們撿 不知道下次在公園撿到落單的小孩 還是地上撿到一把鑰匙 可不可以把車開走要三分之一報酬 可不可以要求小孩的三分之一報酬 可不可以直接要求房產的三分之一報酬 這法條只是變相的擄人勒索

n9311062 wrote:
­很像好幾年前偷你車打給你叫你匯錢給他車就回來的感覺很像


我覺得你的想法很有問題
因為男方根本沒有偷
而你卻用偷竊的案例來講?


如果直接請警察一起陪同應該問題就會比較少..............



Leo.Lee wrote:
要是我的話 , 撿到...(恕刪)


遇到這種態度

我只覺得如果你手機掉了沒找回來剛好而已

這件事男生女生兩個半斤八兩

有句成語這樣說的"狗咬狗一嘴毛",有人同意嗎??
給我個理由,憑什麼我拍照片還要拍到你喜歡??你有付我錢?
環境使然呀。

如果只是簡單的還給那女生,結果又是如何呢?

如果手機有用螢幕鎖的話,那連拿都拿不回來了…

賤內的手機掉了,有螢幕鎖,一切都無解了…誰要聯絡妳

這根本是「知恩圖報」與「不求回報」的對決了。

男方為起始求報;導致女生後來的行為,變成知恩卻不爽報…啊

有啦,有「報」



報警


不過錢都拿出來了,拿的太不甘願了。
報警的是女生在說的 她一看到男生就說我報警
從對話中也看到 男生也是已經都談好3成才確定見面
一見面還說 在緊張~什麼想幽默一下化解女生的尷尬

或是手機不見的緊張感一定有在電話中透露出來
女生看來就是想無償報酬 希望可以不要拿錢出來 順便再看看這個人的臉
所以被講話時後第一句就是你跟我要錢 她心裡很記這個點 一直很不爽

男生而是聽到報警他也緊張起來所以講話開始不好
一切都是女生報警那句話開始~看得出男生沒有生氣 可是女生一開始就已經不爽
如果可以自己私下就化解 何必需要警察 也都是已經談好ok的事情
很多人討厭警察或有紀錄的 要我進去警察局還要留資料 我乾脆把手機放回原地 踢去水溝我也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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