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mon9456 wrote:我比較好奇的是,在台...(恕刪) 危不危險誰知?經過認證基礎上就已符合把關沒經過檢驗就是嚴禁在台販售套句葉署長的話為了防止H1N1不進來,總不可能鎖國吧看你有狀況就先隔離,等通過檢驗再放行吧1. 山寨機與日機水貨並非不能賣,只要送檢通過便可以販售~相信殺頭的生意總是有人做,總不能叫大多守法的人來陪葬吧
raytracy wrote:您說的也正確, 不過...(恕刪) 甲公司通過認證.乙公司也可以自己去認證乙公司哪裡有被限制住他可以選擇1.跟甲公司要求該認證(可以問說是否可平攤費用..但原廠通常不願意)2.自己去認證.或是跟其他水貨商聯合去認證3.不認證繼續賣.....看起來大家都是類似同行的.就不用說太多內容了.....
raytracy wrote:先對大哥這麼辛苦的整...(恕刪) 沒錯...都是民間的檢驗機構拿走了你真是太了解現狀了~~~哈而且我還看過更扯的...可以交錢先給證書....後檢驗....哈哈哈不過人家那是大品牌的東西只是..他是水貨
重點是外國人帶自己的手機進來也不是要販賣啊,他們也是自己使用那照你這樣說的話,手機根本就不該有國際漫遊的功能因為你在國外拿自己國家的手機就是違法因為很危險panjan wrote:危不危險誰知?經過認...(恕刪)
lemon9456 wrote:重點是外國人帶自己的...(恕刪) 販售是違法,並非使用外國人帶一堆手機進來,你看海關攬不攬電信法規各國皆有規定頻段,功率,和發射的及EMC電磁形式及ROHS(環保規章)照你這麼一說你出國110V的電器都可以直接插220V使用國際漫遊只是符合本國射頻頻率,要合法就不會有香腸族跟地下電台
panjan wrote:販售是違法,並非使用外國人帶一堆手機進來,你看海關攬不攬電器法規各國皆有規定頻段,功率,和發射的及EMC電磁形式及ROHS(環保規章) 電信法第 42 條第規定,「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所設電信機線設備之電信終端設備,應符合技術規範 ,並經審驗合格,始得輸入或販賣;其技術規範由電信總局訂定公告之。」外國人帶一堆手機進來 = 輸入可以叫NCC努力查!好像當初有人從日本自帶Wii,也被海關這樣惡搞過!
確定只是為了民眾的安全著想才做的嗎?之前都有聽說送檢驗要花一大筆費用而且日系手機本來就有通過他們當地的審核過關他們的標準應該比台灣還嚴吧!又不是私下製造生產販賣的中國山寨機想也知道這會影響到這邊的代理商的利益跟平行輸入(水貨)比較便宜一樣因為代理商還要多賺一筆啊!這種商業利益糾葛也只能算消費者自認倒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