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gallery wrote:小弟曾經檢到小皮包,裡面只有證件和鑰匙,拿去警察局,你知道條伯伯跟我說什麼嗎?「誰知道是不是你把錢拿走了再來這邊。」心裡很想罵髒話。但是我回他。我拿的幹麻還來自投羅網。某些警察的素質真糟糕。 如果我是你我會當場請他們主管出來看看這樣的態度是不是洽當或是...投訴督察單位這個警察實在態度很惡劣
dwqdqd wrote:如果我是你我會當場請...(恕刪) 噗要有認識的如果你能講出他們局長的名字....那些可能變臉變的和翻書一樣忽然變成彌勒佛....在台灣還是有點關係好辦事...想辦法讓親友當個議員以上的職位倒是真的............
就原 po的情況來說,要原 po過去是不合理的,而小弟的情況是手機在 台北 sogo不見但撿獲者撿到了手機,人都回樹林了,才打電話給我說手機在他那....我還是要說,我很謝謝他打電話來通知我....我在樹林和他見了面也是一直說感謝.... 但我真的不覺得有必要把一個人的手機帶到樹林之後,再打電話告訴失主,你的手機在我這...所以請不要誤會我原本發言的意思...要嘛,你就不要撿,要撿就送到服務台,我也是會這樣做....不然我撿到手機,回到高雄再跟失主說...喂,你的手機在我這,來拿喔....其實一開始聽到對方說手機在樹林時,我第一時間是想請他直接丟掉.... 因為各位可以精算一下手機如果是0元手機,停話可以馬上辦,通訊錄平常有備份在網路上,有必要花車錢到樹林去拿手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