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防止別人有任何企圖.....
花錢買新機等於心痛,下次不會弄丟了。
我對面同事有個例子,工程師進Fab裡面維修保養,手機放機台只是忘了拿,結果就消失了。
他也沒差的感覺,下班後就去報警。
隔兩個禮拜,我就聽到他一直在講電話。原來手機已經被找到,拿手機的那個人,希望我同事撤銷告訴。
結果是無法撤銷告訴,好像是公訴罪。(為什麼我會知道,我做他對面)
下次撿到東西,不要有貪念。
punto358 wrote:
我曾經掉手機打過去有...(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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