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壹週刊報導,今天幸沖沖的跑去萬華逛,
在路邊有陌生人說他手機掉在地上...沒有訊號,
看可不可以用我的SIM卡幫他試試看那隻手機有沒有壞掉
我就拿自己的SIM卡插在他手機上測試..可以打出去...
然後他把我的SIM卡還給我.....跟我說謝謝...拿走手機就坐公車走了...
回家想想不對..
如果警察找上門來說我幫忙試的那個手機是竊盜還是侵占遺失物..
那我怎麼辦...
我既無強劫偷竊..也從來沒有撿到..更無佔為己有...也沒有收受贓物...
警察也不可能在我家發現或查獲那隻手機...
那我有犯法嗎???
ps.那隻手機是大陸貨,看起來不太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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