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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旅館拍攝的不滿

上週四,我帶著客人的十二雙襪類的商品與一位模特兒及她的隨行人員一起到台中北屯區的「水月雅緻休閒旅館」做拍攝的工作。
在拍攝之前的二天,我有去看過現場,那兒真的是很不錯且美麗的地方,空間也夠大,擺起燈具也是輕鬆愉快的。
在週四與他們的櫃檯服務人員表明來的目地與人數,且也取得同意拍攝之後,便選了合適的房間進去了。
架設與收捨裝備的時間,我本來就預估好一個小時,還有二個半小時的時間,以平均十五分鐘一套,是很合適我的步調的,相信有從事這類工作的朋友應該都懂我的道理存在。
然後,在拍攝到第十套時,櫃檯突然打電話來說:先生,你們的時間快到了,請準備退房!
我看了一下時間,並問了隨行的人員,我們有那麼早進來嗎?當時約進房二個半小時,後來再度打電話去確認之後,櫃檯的小姐才回應我:由於我們是來拍照的,所以不適用於他們3.5小時的休息規定,只能算3個小時。
當時我都傻掉了,我實在不知道剩下的這半個小時我是要把剩下的二套拍完好,還是收裝備準備離去?畢竟客戶支付給我的費用也就這麼多而己,超時的400元我得自費,於是我把最後的重點二套就拍的很「青菜」了。
很匆忙的把裝備都丟到車上,快速的離開,這是我頭一次收裝備收的這麼急的,因為後來櫃檯還跟我說「先生,你只剩三分鐘」= =。
感覺很差,真的很差,為什麼不事先跟我說這些規定呢?我還是經由他們的網站上知道是3.5小時的,所以才跟客人說可以多拍二套的,且他們亦沒有在網站及現場跟我說明有這些未公開的規定,因此Aki我後來有去他們的網站上留言,之後的回應,更是讓我無言了,因為我沒在別家的旅館遇到這種事情,所以也請教一下站上的朋友,有這些規定嗎?
Aki把我在水月旅館與他們的管理人員對話網址貼出來給大家看一下:http://www.moonrivermotel.com.tw/
請到他們的留言版上,第一篇發言為Aki的,標題名為:請先告知(反應與抱怨文) 。
Aki不是要水月對我做任何的賠嘗行為動作,只是要求他們日後一定要事先告知,不管是在網站、廣告標語及服務人員都要做相關的事宜。
至於我最後的那兩套,是難免會被客人嫌東嫌西一下,但日後我自己也會更小心這些事的,只是我現在想到,會不會日後去一些旅館拍攝時,會遇到更多的未公開、不成文的「加收」、「扣時」的規定呢?

註:Aki 我是台中人,如果有站上朋友有相關的經驗,及有好的旅館,請私下推薦我一下,感激不盡。
2008-05-19 16:5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旅館
kanae wrote:
上週四,我帶著客人的...(恕刪)



我比較好奇的是

休息是要算人頭的嗎?

你都去休息了 你何必要告知你進去要幹嘛呢?

他也管不著你要幹嘛阿

除非有比較便宜?但應該也不可能吧!

要是換成是我我就叫他退費或是退差價給我

因為我根本就沒用到3.5小時 但你跟我收了3.5小時的費用
雖然我有一點點靠北 還有一點點機車..不過~我絕對是個好人
在床上大個便再走吧
哈哈哈
我是開玩笑的認真
現在很多 Motel 的確都是有限人數的,大概是之前有很多人利用 Motel 搞東搞西吧。
所以都只限兩個人進入,而且只能一男一女,男男或女女還不給進呢!!

ps: 以上資訊是看"新聞哇哇哇"學到的,不是我常光顧 Motel 哦!!
歡迎光臨 Duke 的 543 而已… http://dukechuang.pixnet.net/blog
沒錯,休息是要算人頭的。這是MOTEL的規矩啊!
所以,如果開板大大要真的照規矩來,可以啊,3小時,2個人的標準收費,多一個人就多收點。
從大大提供的連結找過去...水月是3小時不是3.5小時咧(水月的網頁)...然後多一個人要加收500也不是400而已。

換句話說...您已經得了便宜了..就不要..
我用600D寫日記
walakaho wrote:
沒錯,休息是要算人頭...(恕刪)

請仔細的看一下,他上面有打著優惠的活動,是3.5h,不是3h,因為我在之前也去過了,確定是3.5h喔。
而且我在進去之前,就有先告知目地與人數了。
請先看清楚我的發言還有整個經過。
dukechuang wrote:
現在很多 Mote...(恕刪)

嗯,如果他有事先說的話,那我就會換個地方或馬上跟客人改套數了。也不會弄到後來大家都不愉快。
我覺得樓主應該不是在乎"收費標準" 或"時間多少"
重點應該是. 這些問題應該要先告知

這樣臨時縮時間. 讓樓主手忙腳亂..
這不是講求貼心服務的旅館應該有的態度
waterhead wrote:
我覺得樓主應該不是在...(恕刪)

是的,我在意的是「事先告知」這件事。
因為後來拍攝的品質是趕出來的,收裝備時幾乎是用拖與用塞的。
先告知的話,真的可以避免這些問題的發生,所以我也在水月的網站上留言,我並不是要求他們賠嘗什麼,而是要做到:告知。
我覺得你跟消保官講,會比在這邊講
對你的權益會更有用
搞不好可以幫你討回一些公道......
住家裡的浪人--arn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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