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中正紀念堂 ,也就是自由廣場. 有一場"優人神鼓~雲腳台灣 20周年" 的活動.
小弟我對這種人文藝術非常有興趣,當然手上有單眼也是隨身來去拍幾張.
3/23在大安森林公園,友站攝影手札 上的網友 在大安森林公園拍攝的照片就非常吸引我去觀賞
對於什麼法律條文 不是很懂但是一直覺得 ,在公共場合 ,又是兩廳廣場這裡應該是可以自由拍照.
下午到了現場也有很多攝影同好在遠遠的錄影轉播檯邊架起了腳架,果然大家是有志一同,
拍照幾乎是全民運動,也很愉快的跟同好打屁聊天講垃圾話.
越接近表演時間,主辦單位就一直請工讀生,也就是所謂的志工要求我們把腳架收起來!
一直請我們去他們的服務台,申請攝影證.
白痴也知道,又不是什麼平面媒體記者身份,要弄一張攝影證,談何容易
我們一直向他們表示,絕對不影響觀眾,我們可以把腳架收起來,以利後面的群眾觀賞
也絕對不會閃閃光燈,去影響表演者
但是主辦單位似乎就是硬著要我們全部都收起來
他們說此場表演只給"媒體朋友" 拍攝,其他的都不行拍
只好收起來,但是在今近90分鐘的表演,我看到小DC一直在錄影ZOOM的超遠,手機也是錄影
今天我不懂什麼法律條文,在我所受到的資訊,我覺得在那公開場合是可以拍照
試問大家,在那兩院聽廣場,或是大安森林公園的表演廳 是可以拍照的嗎?
如果可以,那主辦單位有權力可以限制大家不能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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