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自己對攝影也很有興趣
去年才剛買一台DC,但怎麼拍都感覺還是差強人意
所以才想往更深一步的DSLR去探索
當然啦...
我也知道踏進去後就回不了頭,開銷是難免的囉
但既然有這個心,錢再賺就好了嘛.....

看上Nikon的D50,問一下財政部長意見後
預算一審全部搏回,二審遭全數刪除,三審以翻臉分手警告(明年結婚後再說)
唉~~雖然錢是在我身上,但偷偷去買,這種紙包不住火早晚會被發現
而且又奇癢難耐的情緒(不拍買來幹嘛?)
真是令人苦惱啊?
各位大大們有遇過這種問題嗎?最後還是管它三七二十一跑去買了嗎?(後果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