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單眼相機設備整套~d80 SB800 Nikon 80-200 f2.8小黑二 Tamron 28-75 f2.8

沒想到我在01的處女文竟是如此的淒涼....西滴,我整套相機設備通通不見啦。
案發地點:嘉義縣東石漁人碼頭。更詳細的地點是在漁人碼頭淋浴區對面的長椅上。
案發時間:10月21號晚間19:00~20:00
失竊物品:Nikon D80、SB800、Nikon 80-200 f2.8小黑二、Tamron 28-75 f2.8。
物品特徵:
D80→觀景窗橡皮不知去向、機身電池蓋部分有裂痕、大拇指蒙皮部分脫落、刪除鍵已經按到有點看不清楚,快門數、差不多三萬~四萬、閃燈插靴保護的那個墊片沒有、插靴部分看起來是要好好保養了,髒髒的。

SB800→機身部分些微無法密合、其餘正常。

80-200→對焦尺表有裂痕、鏡口保護橡皮有點疲疺、鏡尾保護蓋是白色半透明的。

T28-75→保護碎掉而且鏡環變形,導致保護鏡無法拆下、而且第一鏡組跟鏡身都有傷到,還是可以拍。鏡頭摔到的原因是環島第五天在永安魚港要搞自拍時,風太大把腳架吹倒了........另一個特色是,在摔到之前這支鏡頭有跑焦,焦點後移1cm、在28端跟50端都是如此。此鏡要縮到5.6、8才會銳利。

案發經過:說來是小弟太大意了,連日來環島一直都很隨便,東西都隨便放也沒有不見,但是相機裝備一直是24小時帶在身邊,一路上也遇到很多好人..... 來到東石漁人碼頭時看到淋浴間太興奮(2天沒洗澡了),當下找不到任何良好保管方式,機車置物箱也塞滿了東西,腦袋清醒的知道要把貴重物品帶在身邊,當時天色整個漆黑,因為相機帶進浴間會弄溼,最後我把相機放在門外的椅子上,再用防摔服蓋起來、旁邊也放了一罐開過的礦泉水,想說洗一下下就出來不會有事的啦~

但我要說.....對不起,我知道錯了,當我打開門縮著剛沖完冷水澡的身子要拿外套的時候,看著空空如也的椅子,我懷疑是不是走錯地方了,再仔細一瞧,哈哈,一定是有人惡作劇啦,怎麼可能會有人偷破舊的防摔服還有礦泉水,沒錯,小偷連開過的水也拿走了!!!!!

仔細在附近找了一下,我才開始確定,靠~我真的被偷了.....而且是被扒的乾乾淨淨,連水也偷走了、他偷喝過的水要幹嘛、偷我的外套要幹嘛,就這樣,我縮著非常冷的身子到東石警察分局問看看有沒有人把失物送過來(想太多)、當地所長人真的很好,馬上很正經的開警車載我去案發現場、詢問了一下還在現場的民眾,另外還安排我當晚在警局過夜(我也沒那個心情在東石漁人碼頭紮營了.....),也報案了,啊,我本來沒想過要報案了。因為以前在員林警察局尋找遺失的皮夾時,當地警察很明顯要吃案.....說一定是我自己搞丟,不給我備案。相較起來,我覺得東石這個看起來不起眼的小地方的人、特別有人情味啊,當然也是有一些壞人啦.....會偷別人外套還有水的一定是非常殘忍的壞人啦!!!!

苦水吐完 Q_Q"

請各位版友若有遇見、看到這幾樣二手物品在販賣時,幫我一個忙請傳訊通知我,也要注意這些物品是贓物,麻煩大家幫忙了,謝謝!!!


2009-10-23 22:24 發佈
我想你應該是被流浪漢給偷走了~~~!!

因為一般的正常小偷是不會去喝你的水的以及偷破舊的衣服的.....

而且有可以洗澡的地方是流浪漢的天堂~~~

所以要是我的話....

我也會用大垃圾袋包起來一起帶進去淋浴間.....

畢竟被偷的時間幾秒鐘就夠了....

樓主請節哀....

請提供防摔衣的照片給警察吧....

看看能不能從流浪漢的穿著上來查.....






應該脫離不了地緣關係,嘉義東石地區一帶的網友,

如果有看到流浪漢穿防摔衣及拿d80的話,請通知一下Jd *大......
寧願誠實的失敗,也不要虛諉的成功。
別太傷心了
嚴格來講-不太算被偷
您的標題也是寫遺失
怎麼內文一直提到小偷

有點像被資源回收
被當廢棄物處理了

別說不合理-沒人會把整套-攝影設備當垃圾
就是有人會將整套-攝影設備放在路邊公園浴室門口的長椅上

社會不會是完美的
現實就是有人會將--撿到--的東西據為己有

以下案例和本案並不同質
單純的竊盜案
但是有一個同質點就是--自己要懂得保護自己的財產


記得幾年前朋友的老公(警察)
結束勤務後用私車送同事回家
自己也沒回隊上繳回裝備
總共4套鎮暴裝備(盾牌-防彈衣---等4套40幾萬)
將車停在住家附近的橋頭隔天發現
車太舊還在-4套裝備都遺失了

那段期間朋友總是抱怨治安真是太差連警察的東西都敢偷

我開導他
怪自己的話就不會怪的那麼用力

為何怪自己--
勤務結束不返回隊上繳裝備--誰決定的--自己
沒買車位只能在路邊停車--誰決定的--自己
將車停在無亮光處--誰決定的--自己
裝備放後座不放後車廂--誰決定的--自己
----------所有給小偷機會的決定都是--誰決定的--自己

只有下手偷竊是小偷決定的

自己可以-簡單-充分-合理的保護自己的事都沒做
怪罪小偷事應該的-怪罪社會就沒必要
唉,我也很希望是流浪漢拿走的,不過很不巧的不是。之所以說是被偷走的,是因為我外套、裝備都放在隔一扇門外的椅子上,一般如果以為是沒有人或者遺忘的,至少會問一下在裡面沖澡的人吧,另外所有東西被拿走都是無聲無息的,我想小黑二、D80、防摔服、SB800加起來也不算是堆小東西+輕的東西,已經算是故意了吧。

在東石漁人碼頭那一帶風大、很冷、也沒有什麼吃的東西,我當天逛下來,是個入夜後連流浪漢都不屑住的地方。我在進入淋浴間時有特別看一下,除了一對年青人(講台語)、一對情侶、兩個女生、還有一家三口外,沒有其它遊客(總之非常冷清),後來調閱監視錄影帶跟海巡署現場查訪,是沒有看到任何流浪漢,唯一有可能性的是海巡曾說過有對情侶來的時候女的沒穿外套,離開時卻穿了外套這對讓他們覺得很奇怪,可惜的是當他們追過去的時候人已經不知去向。隔天我也有回去詢問當地的清潔工友,也是沒有人看到過。

環島這幾天以來,不知道該說我運氣好還是什麼的,我就是傻傻的相信台灣大部分都是好人,壞人很少這樣,大白天東西擺著都沒有被人偷過,相機被偷我能理解,只是我不能理解為什麼要連防摔服、水都拿走。

當然從刑法來看,撿拾掉在地上的東西如果沒有立即送到警察局,都是構成侵佔、竊盜........

沒有充電器的D80外加品像很差有摔到,能拿去做什麼啊,我到現在還是不太能理解啊    


jd大大
剛好那邊是"我的工地"(依合約來說算是)
當地人不大從那邊進出碼頭
也如你所說沒流浪漢

依你的說法 你的裝備離開你的視線約1小時
那個地點如果不是去談情說愛 約只能逛個30分鐘

兇手是個視貨的觀光客 你找回來的機率是零吧
會隨手拿別人的東西的人通常都回家才看贓物的
不管好壞都在他家了
夢幻逸品它不一定貴 大多數人經過它卻沒發現它 應該是它有他一定的價格 正常人也不會想去買它 質感須要時間打造 一定金額才能換取時間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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