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我在01的處女文竟是如此的淒涼....西滴,我整套相機設備通通不見啦。案發地點:嘉義縣東石漁人碼頭。更詳細的地點是在漁人碼頭淋浴區對面的長椅上。
案發時間:10月21號晚間19:00~20:00
失竊物品:Nikon D80、SB800、Nikon 80-200 f2.8小黑二、Tamron 28-75 f2.8。
物品特徵:
D80→觀景窗橡皮不知去向、機身電池蓋部分有裂痕、大拇指蒙皮部分脫落、刪除鍵已經按到有點看不清楚,快門數、差不多三萬~四萬、閃燈插靴保護的那個墊片沒有、插靴部分看起來是要好好保養了,髒髒的。
SB800→機身部分些微無法密合、其餘正常。
80-200→對焦尺表有裂痕、鏡口保護橡皮有點疲疺、鏡尾保護蓋是白色半透明的。
T28-75→保護碎掉而且鏡環變形,導致保護鏡無法拆下、而且第一鏡組跟鏡身都有傷到,還是可以拍。鏡頭摔到的原因是環島第五天在永安魚港要搞自拍時,風太大把腳架吹倒了........另一個特色是,在摔到之前這支鏡頭有跑焦,焦點後移1cm、在28端跟50端都是如此。此鏡要縮到5.6、8才會銳利。
案發經過:說來是小弟太大意了,連日來環島一直都很隨便,東西都隨便放也沒有不見,但是相機裝備一直是24小時帶在身邊,一路上也遇到很多好人..... 來到東石漁人碼頭時看到淋浴間太興奮(2天沒洗澡了),當下找不到任何良好保管方式,機車置物箱也塞滿了東西,腦袋清醒的知道要把貴重物品帶在身邊,當時天色整個漆黑,因為相機帶進浴間會弄溼,最後我把相機放在門外的椅子上,再用防摔服蓋起來、旁邊也放了一罐開過的礦泉水,想說洗一下下就出來不會有事的啦~
但我要說.....對不起,我知道錯了,當我打開門縮著剛沖完冷水澡的身子要拿外套的時候,看著空空如也的椅子,我懷疑是不是走錯地方了,再仔細一瞧,哈哈,一定是有人惡作劇啦,怎麼可能會有人偷破舊的防摔服還有礦泉水,沒錯,小偷連開過的水也拿走了!!!!!仔細在附近找了一下,我才開始確定,靠~我真的被偷了.....而且是被扒的乾乾淨淨,連水也偷走了、他偷喝過的水要幹嘛、偷我的外套要幹嘛,就這樣,我縮著非常冷的身子到東石警察分局問看看有沒有人把失物送過來(想太多)、當地所長人真的很好,馬上很正經的開警車載我去案發現場、詢問了一下還在現場的民眾,另外還安排我當晚在警局過夜(我也沒那個心情在東石漁人碼頭紮營了.....),也報案了,啊,我本來沒想過要報案了。因為以前在員林警察局尋找遺失的皮夾時,當地警察很明顯要吃案.....說一定是我自己搞丟,不給我備案。相較起來,我覺得東石這個看起來不起眼的小地方的人、特別有人情味啊,當然也是有一些壞人啦.....會偷別人外套還有水的一定是非常殘忍的壞人啦!!!!
苦水吐完 Q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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