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清流媒體"台灣醒報盜用網友照片

今天颱風天,就讓小弟來說些笑話給大家解解悶吧

PS:本篇文章只是讓大家知道原來台灣所謂的清流是怎麼定義的
不悅者請勿筆戰,您可以不要回應,謝謝大家的觀看



2009/08/04當天早上
我在我的Blog發現一則留言

台灣醒報 8/04/2009
您好,本社"http://www.awakeningtw.com/awakening/news_center/show.php?itemid=7341"此篇新聞引用您的照片,因急著上稿,所以留言告知,若有侵權或是要註明來源請來信告知,謝謝
admin@awakeningtw.com




嗯,我點進去看之後
發現照片不但被格放還翻轉
而且最讓我火大的是,新聞文末寫上"照片來源:網路截圖"

我還沒有答應要出借照片,然後就用了
甚至不註明出處,讓我想要幫你們留點後路都沒有


所以
我將該網頁備份了
請看這裡

該報社Plurk連結

Google 網頁存檔


從這天開始
我一連打了三通電話、寄了數封email,都是我主動聯絡
該報社從未主動處理該事項

我還記得
第二通電話是轉到該社社長接應
談話中提到
『我們常常在處理這種事阿,很多人在盜用我們報社的文章』(大意是如此)

我才覺得很妙,身為大眾媒體業,自己也常常發生被盜用文章/照片的事情
這次怎麼會想要偷別人照片,然後留言了就當我同意了?

而且之後的往來信件一直說『我們請的都是學生,請你高抬貴手』之類的話
學生真是好用,難怪拍賣問與答一直有人說我是窮學生


我轉錄部份email內文,因為我不知道公開他人信件全文算不算犯法
轉錄部份是為了讓大家知道該社處理本事件的態度

在最近的一封信中(2009/08/07),該社長提到:

坦白說,如果您遇到的是一家大報社,而且是有意冒用您的照片而不告知,
連我們也贊成您採取法律行動,目的不是在錢、或是得理不讓人,是警告對方不能縱容屬下如此便宜行事。


所以是說小報社犯法就不算犯法?



但是我們是一家創辦不久、不到10人的小公司,老闆是變賣家產、為了辦一份清流媒體的新聞系兼任老師,
所雇用的員工絕大多數是認同老師理念的學生族,或是學校剛畢業而有理想性的新人,
公司很小很小,還不知道能活多久,因為每個月連發給員工的微薄薪水,都常常捉襟見肘。


請問這跟青少年飆車砍人被抓後又哭說我年少不懂事有什麼不同?
開公司違法後又跟法官哭窮說我付不出來,老實說我不是很能理解


總之,請接受我們誠摯的歉意,唉,真沒想到一個誠懇的事前告知行動,反而造成您這麼大的不悅


好像有人沒搞清楚我不悅的是你違法而不是你告知吧...



我現在已經沒有想要求什麼了,該社長的態度讓我覺得不是那麼愉悅
花一點錢去讓該報社學個經驗,我想是很值得的
順便,讓大家了解一下所謂的「不黨、不賣、不盲、不私」的清流媒體到底是長什麼樣


以上


PS2:如果有正義魔人,請省下你的時間吧
我只是告知大家,讓大家知道台灣的媒體業對於盜用他人圖片是什麼樣的態度而已
2009-08-07 14:36 發佈
讓我來拍拍你的肩膀, 給你一點溫暖

好了, 散會!
都持有證據了快點告啊! 在國外你早發了
針對這一段文字


但是我們是一家創辦不久、不到10人的小公司,老闆是變賣家產、為了辦一份清流媒體的新聞系兼任老師,
所雇用的員工絕大多數是認同老師理念的學生族,或是學校剛畢業而有理想性的新人,
公司很小很小,還不知道能活多久,因為每個月連發給員工的微薄薪水,都常常捉襟見肘。


那又怎樣?
1000人的大公司盜圖該告
10人的小公司盜圖就可以姑息?

[老闆是變賣家產、為了辦一份清流媒體的新聞系兼任老師...]
這種廢話建議去跟法官說

[員工絕大多數是認同老師理念的學生族,或是學校剛畢業而有理想性的新人..]
那又怎樣?

[公司很小很小,還不知道能活多久,因為每個月連發給員工的微薄薪水,都常常捉襟見肘。]
喔~~醬子喔
意思就是說..早倒晚倒都是要倒的, 反正你早已有心理準備, 那就你倒吧



要是我就會這麼回
這種嘴臉還好意思自稱新聞系兼任老師......不要誤人子弟就該偷笑了
現在人是怎麼回事....
連維護自身權益都還要先來問網友說該不該告?


如果是想分享處理過程的話,那ok
提供大家一個例子

但是我怎麼覺得只是想發發牢騷而已......

還是說指責別人盜圖後,自己還是姑息養奸的態度呢?


我看下次可能連留言都不會留就直接幹走.....


我之前拍活動的公司出發前一直迴避酬金的問題
非要我直接明講要就買斷,不要我就自己拿去送給別人
才願意處理,而處理的態度也是相當糟糕的....


這年頭老闆每個都很會講理想,真正遇到事情時就會說員工或是外包沒有替公司想
理想都是一些屁話組成的....


雞排吃完了勒 沒關係 一樣搬板凳

樓下的請繼續...
自己身為媒體業的一員, 我覺得該報如此做法實在不該!
不過也有的情況是媒體一直試圖找到圖片來源,
可惜在截稿時還是來不及, 那情有可原, 也應在媒體上注明.

原樓主我想應是奇摩子不爽, 不一定是要賺一筆,
建議, 請該報在下一期刊登道歉啟示,
並補充注明圖片來源.
FB:facebook.com/photographyeye
一定要告1515151515151515
我去嗆聲了
圖片已經不見了耶
我有點lag了

http://picasaweb.google.com.tw/pitswang 寧願後悔做過的事 也不要後悔沒做過
steelshark的工作,三不五時都有清流再發表意見。
看多了以後,感想如下:
反正清流都是自己說的,清流下面的黑土有多肥沃,天才知道。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