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想現在已經不用底片了,投看看不中就算了,但看了簡章真是傻眼
以最近的臺灣省漁會「2009臺灣漁業之美」攝影比賽為例

[得獎作品版權規本會所有],特別打電話去問,原來得獎作品也包括100張入選
而且[入選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這樣會不會A太大了
各位會用作品版權去換一張紙,還不能說不要嗎?
csyincp wrote:
其實...我覺得主辦單位也沒有算A很大.
主辦單位很少會對同一張照片一用再用,
因為很少有真的拍得那麼好的照片,
更別說那些獎項很後面的照片,
幾乎不見天日居多.
請注意喔!
版權是歸主辦單位
亦即自己想再做什麼用途也都不行
縱然參賽的照片很棒
但得獎名單若是傳說中的三十人團
自己又不小心入選
以後這張照片就僅能自己純欣賞
把自己一些照片丟去比賽, 有獎金就當作是稿費吧!
很少出版社會出價幾萬去買一張照片, 除非是大師啊!
如果覺得人家的比賽規定不合理,
照片放家裡再久也不會替你賺錢.
只是主辦單位"賺很大"
您說的也是啦~
如果自覺自己作品很值錢,
那就不要參加比賽, 而是走商業使用才是正道吧!
以攝影為業的攝影師通常不太參加比賽,
就算有, 獎金只是小菜一碟,
參賽的目的主要是用來增加知名度,
這樣以後出版社或其他有影像需求的人才會找上門來.
沒錯啦
但這是不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