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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 常 不愉快 の 外 拍 經 驗 !!

像這種專門利用小妹妹喜歡拍攝寫真集的心態
在現在台灣的社會多的是!
水果日報不是常常都有這些報導嗎?
該慶興的是還好沒有碰到那種色郎!
假如被下藥了
那事情( 歹計 )真的大條了!
雖然說被毛手毛腳
不是很愉快
我想下次應該會更加小心了!

這種人真的是要給他點教訓!

楊公說:地靈改變心生命,生基求的富貴興...
有公布適當的資料
就足夠讓網友對群起而攻了
希望這種攝影外拍中的不良示範
可以得到一點教訓
也希望跟樓主一樣參加外拍的網友們
要更懂得保護自己
我覺得如果這件事是真的,妳應該大方的公佈那個人的相關資料,因為我覺得妳不會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我只能說,那隻X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剛剛好奇的上了你的無名,再對照你的post文,我覺得那隻傢伙應該是在注意妳,再把妳約出來,小心一點,沒事就好
不是我要質疑

但是樓主的舉動很奇怪,
攝影師明顯違法性騷擾防治法的規定,且讓你感覺不舒服

為何不直接去警局提告? 把對方繩之以法
反而先來網路上請大家攻擊該攝影師... 這樣的做法極為不妥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怎麼會有這種人~~
女生真的要多注意安全~~
公開他的惡形惡狀就對!!!!
不然下次不知道誰會受害

攝影師不碰model是基本尊重那個人心懷不鬼
好險最後有機伶平安就好~~~
其實看無名,也沒什麼用處,因為照片還可是可以假人之手,

實際上不熟的人約拍就好找伴一同前往,

我找人拍都希望受邀者再找個助手之類,
他安全我也安全...

說不定還可以幫忙拿個反光板或衣服...
講述自己的經驗是一回事 公佈他人的資料又是一回事
希望你受到委屈之後 別又再惹上另一個麻煩
去警局報案會是比較好的選擇
dougmichelle2001 wrote:
不是我要質疑但是樓主...(恕刪)

沒直接證據,要如何提告?
的確,以樓主所形容的情況是己違反性騷擾防治法.
但以官方而言,他們是須要證據的.
chung0822 wrote:
沒直接證據,要如何提...(恕刪)


只要個人當下感覺不舒服 (就算只是觸摸 或者 言語上)
就已經可以依照新版的防治法把攝影師揪到警局再說!

雖然證據方面最後恐怕各說各話,
但是至少先讓對方進警局,給點教訓!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line7651 wrote:
這位 攝影師 在過年前 就跟我約拍 …
但始終沒有合作到 …

而 …
在02/20 的 時候 他傳了一篇 舒跑的活動 …
的確讓我有了興趣 …
拍 有關 舒跑 的 運動風 外拍 …

我想說 …
上回外拍 豹紋這套 由於風太大沒有拍的很滿意 …
所以 這次外拍 我想 再補拍一些 …

所以第一套我就選擇 豹紋這套 …



===========不愉快的外拍故事開始===========...(恕刪)




這種不道德的"卡小",應該要進入輪迴了

雖然不想說,不過如果麻豆們你們自己有開車的話最好在自己車上換衣服,因為有極少數不肖的外拍攝影師會在自己車上裝小型針孔攝影機把麻豆們換衣服的圖像攝錄,自己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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