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話,上法院.......
店家 商譽是最重要的,
把對錯留給法官大人,在這邊講破嘴都於事無補,
畢竟咱們都不是法官,他老大說的話才算數!


還有啊,討論區規則第13條:
13. 本站非發洩負面情緒的管道,發表言論時請本著『互敬互重』的立場,並以理性的態度將事情原委說明清楚。若有蓄意攻訐、挑起戰火等挑釁行為,均將從嚴處理!
這篇和原創篇好像都不怎麼適合拿來討論....
每間店家 每個做生意的都要有遇到澳洲客的準備
具備基本的危機處理能力 不但可以讓客人信服 更可以贏了好口碑
生意不就是這樣來的?
你看看捷運旁邊的哪間店 不是就是這樣走來的
這件事情 我沒有在場
只是看到檯面上的言語飛來飛去 作什麼評論都是局外的看法
希望店家好好解決這件事情
老實說 po文在這邊好像沒有什麼幫助喔
生意不會更好 只會更差
網路的口碑是很恐怖的
發條鳥朝日堂
其實,真的有圖,又真能代表真相嗎?
不管你是誰,
我覺得,事情已經到這個地步,
如果不能和解傷害又一直擴大,
如果自認無辜,就直接打官司吧。
這裡許多批評的人,
根本不會去羅東買相機,
但是言論是能夠讓人死的。
如果真的到了生死存亡的關鍵,
不用浪費時間在網路上自清,
直接提出訴訟,
把相關的網路言論都找出來,
之前不是有一家機車行因為修機車被批評,
最後也是靠官司爭回一點清白。
這種事,大家都覺得自己的判斷是對的,
每個人都覺得自己的立場最超然,
稀飯越攪越爛,越好吃;
豬屎越攪可是越臭不聞。
過去,
我也曾發表某加眼鏡店曾經有奧客排行榜,
不久,就有自稱是對方店家主人的,在01說我說話不實在,
我隔天就去現場說明,結果沒有人理我。
發現對方已經是二代接班,
但我說的也沒錯,
在第一代經營的時候,的確是如我說的。
危機也可以是轉機,
不過到現在,可能已經錯過了黃金時機。
我想,雙方都需要一個說清楚的機會,
而不是在網路上放話,
永遠沒有真相的,
永遠也沒有交集的。
中時部落格~老王機車行打官司
http://blog.chinatimes.com/dash/archive/2005/11/08/24502.html?page=3
我想這家店家不難找
不妨請教一下對方的經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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