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pecia wrote:又很雞婆的幫您轉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寄去局長信箱了相信很快有水落石出的一天...(恕刪) 哇 樓上大大真好心,路見不平 幫忙報案耶!既然樓主說自己被盜用帳號,我看我也來幫忙樓主報案好了兄弟~不用謝我! 舉手之勞而已對了,有哪位好心的大大,趕快把這幾篇文章貼給他朋友知道讓他朋友知道,這位老兄竟比宋七粒還厲害,到處分身~
我再提供張同學一個線索喔!!張同學發給站友的那封簡訊也是有錯字依據柯南的經驗告訴我兇手和你有相同的習慣就是都是用新注音輸入法而且你們都不針對錯字去修正記得反應給警察先生喔!!搞不好警察杯杯馬上就可以破案了也說不定!!為什麼?因為根據柯南的經驗,兇手很有可能是自導自演的安排這場鬧劇!!110打了沒??不會打的話請其它同學幫你打啊你該不會沒人緣到沒人願意幫你打110報案吧!!??千萬別因為沒人幫你打而想不開去跳樓或自殺,當你有想自殺的念頭時要趕快打以下專線:小太陽自殺防治專線:0800-222-911我對你夠好了吧!!怕你因此自殺輕生還幫你找個專線讓你好好的抒發一下!不用感謝我了!!趕快報警抓到那個"盜"你帳號發簡訊的壞學生吧!加油喔!!你一定是清白的!!你這麼帥怎麼可能會是自導自演!張同學你說是不是啊!! :D
張同學我相信你是無辜的,但是冒用你的人是不對的,交給警方處理吧,一定要讓冒用你的人得到教訓,讓他知道虛擬的網路世界也不是他可以亂搞的地方,不要以為躲起來就沒責任,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這些痕跡專業的一定找的到,交給人民的保姆為你討回公道.
Skyerh wrote:小明的玉照http://a.blog.xuite.net/a/d/6/6/12986888/blog_70997/txt/15619845/0.jpghttp://a.blog.xuite.net/a/d/6/6/12986888/blog_70997/txt/17093070/0.jpghttp://a.blog.xuite.net/a/d/6/6/12986888/blog_70997/txt/19247800/17.jpg 不知為何,上面的鏈結會讓我聯想到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