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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 常 不愉快 の 外 拍 經 驗 !!

勇敢汽水 wrote:
No offence,
But you are really stupid...


U are NOT brave, are U???...no judgement

No offence,
are U pussy...

No is No......I think she is BRAVE after all.
哇 樓主遇到正港的變態了
下次找同伴吧 最好是個男的!
We're all living in Amerika Amerika ist wunderbar
book8257 wrote:
同意樓上說法名稱:...同意樓上說法

名稱: line7651
來自:
註冊: 2009-02-22
興趣:
噓!!!!!!!!!!!!!!!!!!!!!!!!!!!!!!!!!!!!!!!!!!!!!!今天註冊 就發文....不快樂的經驗用♥♡ 當標題
是否有點不妥
要大家蓋大樓
光顧你的blog衝人氣???
稍微修改一下文章標題吧
(恕刪)


樓主讓雙方曝光了
所以動機就不複雜
你不用這樣
成熟點
做人要有同理心
外拍一場4.5小時真的很久內.
別說是model,我看先掛的應該是我才對.

女孩子真的謹覺性要高點.
互告你會輸

公布別人電話你就輸了
這篇文章解答了我很久以來的疑問....

事實究竟是什麼樣的狀況,鄉民終究有定論....

願意分享這麼多,先加分吧....
看來鄉民們又有新的case做了

PTT有順便貼一貼嗎
角度不同,視野自然不同。
我建議電話部份還是遮蔽掉前面的四碼會比較好,或是中間的三碼,全公佈這樣子你也侵犯到他了,雖然他不是善類

發生這些事情,感覺找人家出去外拍還是需要一些人的,畢竟妳不知道遇到的人是什麼人

也許你相信社會,不過社會並非 99% 都是好人
yang643 wrote:
應該不是喔看了自我介...(恕刪)

但是,會把diegod當成死神(death)的應該不多,您說是吧XD
阿揚 (Weng) wrote:
我建議電話部份還是遮...(恕刪)</blockquote


把它抓出來~~~怎麼會有這種人呀!
木村拓窗的攝影天地--- http://www.wretch.cc/blog/q802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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