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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到哪拍照都會被禁止..冏=.=

這位網友的舉例是正確的.
我可能今天很邋遢,不想被拍照,尤其是大砲筒,侵略性十足.
店家可能覺得今天店面門口不漂亮,不想被拍,這些都是可以主張權利的.
cedarsu wrote:
如果凡是都只會講“法...(恕刪)


國外,在日本東京,在Burberry Blue Label前面舉起相機,
裡面店員有看到的話,一樣衝出店門口制止,
國外,在日本電車上,有台灣攝影同好拍攝上面的廣告,
直接被請到車站警察那裡,送去做筆錄,
國外,在日本新幹線上,要拍照,人家一樣會跟你聊聊,
這些,都是確實發生的例子,
當然,大家可以說,最後都沒有怎麼樣啊~

上述的事我都做過 也沒有人阻止我
我也喜歡在機場裏面到處拍
也沒事 我想用leica M比較不顯眼
cedarsu wrote:
國外,在日本電車上,...(恕刪)


老是提國外… 前一陣子看到一個網站(正確網址忘了 bookmark 起來),將一些美國和歐洲的 火車站和地鐵站做成一個表,將每個車站可不可以拍照的法律找出來,有些是完全沒有限制、有些要有申請許可、有些是根本不行。所以國外連同一個國家地鐵站可不可以拍照的問題,城市間的法律都有不同。這個城市的地鐵不可以拍照,不代表另一個城市也不行。

也看過一位在美國人,因為在舊金山的行人道上看到一棟大廈,覺得很特別,就拿起相機了一張。結果"對面"的警衛看到了,跑過來對他說他不行拍照。他氣到跟他理論說我在公共場所拍照有什麼問題,更直接對那位警衛說,請他的上司來說。最後警衛也只敢說幾句場面話就走了。後來更就有人寫了 Photographer's Right 讓大家 copy 一張放在身上,以防再遇到相同的事情。

或許有人也可以做一張符合台灣法律的 Photographer's Right…
脆瓜 wrote:
會怕大概是因為 1周...(恕刪)


對啊!!
我上次去餐廳吃飯, 順手把DSLR往桌上一放
就有別桌的客人請服務生來告訴我
"請不要把鏡頭朝向那邊...."
真是
我覺得討論還蠻有趣的,至少要知道什麼東西是可以拍的。

只是為什麼理解自己在法律上有什麼權利,
就一定要是不顧別人感受呢?

像樓主說我看電影拍張留念照,應該是人之常情吧,
或是在街上看到不錯的風景,於是拍照留影,也是很合情理,
只是往往真的會有人過份申張自己的權利,
所以我們才需要去理解我們有什麼事情是可以做跟不可以做,
遇到真的被勸阻時,在應對上也可以比較好掌握。

當然也不是說只要是合法我就可以兇巴巴,
但也不能說我了解自己有多少權利就是不會尊重別人吧,
這樣說有點太過頭了。

另外很讚成人跟物分開來討論,
拍人一般來說都會先問吧,因為被拍者的心情是很主觀的,
有人不喜歡被拍,有人很樂意當別人照片的主題,
被拍的是人,拍人的也是人,需要溝通很合理。

但是像大樓外觀,海報這一種,
有些時候真的會被罵的莫名奇妙(我也有試過)
明明到處看也沒人可以問,當然就拿起相機拍照,
但是拍沒多久就會有人跑過來說要砍要殺(砍殺檔案)
如果在不知道自己的權利時,真的很容易就信以為真的不可以拍照,
乖乖砍檔後還要一直被罵。

不過對應時的態度真的要好啦,
我想這不只是攝影人的責任,
每個人對別人講話都要有禮貌是很基本的,
有時候講話時多笑幾下真的可以解決很多問題。
ad0525 wrote:
我覺得台灣人就是容易...
有店家寫門口禁止拍照,違者罰十倍.....
(恕刪)


有店家寫門口禁止拍照,違者罰十倍 ==> 是指要罰照10張嗎 ??

好啦 我承認 我是來亂的 酸.....
我覺得台灣的商家多太自以為了點

很多次,「小姐,請問這裡可以拍照嗎?(我以前拿D50,現在拿D80)」

「店內禁止拍照,抱歉!」「喔~好!(禮貌性點頭樣....)」(心想:可能怕布置或創意被學走)

結果轉頭,看到幾個女生拿小DC到處猛照,也沒見小姐去阻止....(按!數位單眼就不是人.....)

真的要學,真的要偷拍,不用那樣光明正大,你也禁止不了。

想拍的,都是因為覺的美,特別,在Bolg的間接的宣傳也不懂!屆時真的拿來商業用途,再告不就得了!?

真的想盜走你的創意,是不需要經過你同意,而你也不知道的!



講個被拍的感受……
曾經有個客人走進店裡,
然後就說句: 也沒什麼特殊性!
話沒說完人已經蹲下去,
手中的相機拿了出來…

這時我的心中只有一句~看!
@#$!%^^


對不起我離題了!
快沒戰鬥力了....要趕快回去火星充電! 地球是非常危險滴~
阿龍飛上天 wrote:
看到幾位網友提到捷運...(恕刪)


啊!FM-200又名海龍?還有閃燈會觸動FM-200系統?以上都是錯誤的,FM-200是海龍氣體的替代品,不叫海龍。以FM-200系統而言感知器以偵煙及差動雙系統偵測,要兩種感知器同時作動,FM-200系統才會啟動,感知器為什麼會作動呢?當然就是有煙的生成和熱源,有就是有火災,所以光是閃光燈是不可能觸動系統的。

我每次到淡水都會在紅樹林捷運車站和淡水佔隨拍,目前為止未被制止過。被禁止拍照的經驗是在墾丁的一家紀念品商店,我看到一堆提示注意事項用的造型夾,看來很可愛,所以就舉起相機拍了一張後,馬上被禁止。還有在麗星郵輪上看表演時拍照,因為沒聽到不許拍,所以相機整個被拿去刪除。還有一次拿消費型相機再台北中山北路上的一家7-ELEVEN騎樓前拍我女兒,店員也跑出來禁止我用7-ELEVEN做背景,這是我覺得比較誇張的。
可以看見的時候多看,可以聽見的時候多聽,可以走的時候多走.為此最重要的還是身體健康哦!
democracy wrote:
我覺得討論還蠻有趣的...(恕刪)

+1....
深有同感...
其實大家的討論只是希望知道那個規範而已...沒什麼不好啊...

總比每次自己人拍個照留念...還要考慮後面景色不能帶到某大樓~某店面~某招牌....
拍個街景...要等所有人都沒在關景窗內才能拍....是有點辛苦耶...

不過....我舉雙手贊成...禮貌是要先放在前頭的^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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