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隻狗的mom wrote:
當時去拿鏡頭時也只有裝在D80上對焦成功,
再加上一聽到老闆提到"台北-億華"有些鏡頭也是寄到他這邊清理的,
就很放心的將鏡頭打包帶走…
但後來回到台中的家中打開來仔細一看,
才發現之前老闆拆損的地方都還在
真的是太不小心了
三言二語就轉移妳的焦點
讓妳連已知道鏡頭拆傷的事都呼嚨過了
搞的現在身心俱疲
兩隻狗的mom wrote:
心想是否每顆鏡頭拆開來清理都是如此???
我對鏡頭也不了解
但我不認為拆鏡頭一定會拆成這樣
這樣沒有一點專業可言
如果這樣那零件更小更精密的手錶不就都不用修了
因為一定會壞阿
你阿姨的店也開在附近的話
真正有地方實力的人通常是不會因為這種事來破壞自己週遭關係
況且還是在他理虧的情況下
真的是...

A.siang wrote:已經在幫了; 不過就在大家這邊七嘴八舌之際, 對方私底下採取了一個非常大的動作: 竟然惡人先告狀, 祭出刑法第346條, 要逼樓主上法院 (或是自認倒楣而退讓), 這下公親變事主, 受害反被告? 讓我開始警覺, 這家店的本質並不單純 (從各種跡象看起來, 對方這個大動作, 並非一時情緒, 而是從那通男友的電話開始, 就已經有計畫性地, 精心策劃佈置每一個步驟, 他走的每一步, 都是為了後面提告作準備, 顯見其很有經驗, 且有道德淪喪的法界人士指點)....
平平是宜蘭人
趕快跳出來幫樓主啦...(恕刪)
沒關係, 對方來白的, 我們就白的去.....
現在要看樓主的意願, 如果樓主願意花時間來慢慢跟他磨, 此事仍有贏面, 也不需要被對方的舉動嚇壞.....
但, 請樓主從現在開始, 暫時不要在此發表任何情緒化的評論, 以免言語不慎遭到反蒐證....
我已 PM 樓主後續的步驟, 有任何疑問或困難, 請速聯繫我, 此事不能拖.
~~ 新願資本-臺醫壹號創投基金-普通合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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