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就算警察會吃案,連報案都不去,就咬定報案是白作工,有這種想法也是間接造成治安敗壞的原因之一!
受到詐騙到派出所報案他們的確會受理,也會作筆錄,但是接下來的的處理方式就讓人等於受到二次傷害。我也是受到網路詐騙,派出所受理後要我確認我受詐騙的方式是恐嚇還是單純網路詐騙,因為兩種案件歸屬的轄區不同。
我報案時有提供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數個(因為我不甘心被騙錢,所以又跟詐騙集團演了一齣戲把他們的人頭帳戶問出好幾個),可是警察能作的也只有知會開戶銀行凍結該帳戶,根本也不會循線追查。報案後沒幾天,我收到一封派出所寄來的公文,說人頭帳戶開戶銀行在外縣市,已經轉交由該縣市派出所辦理,又過沒幾天,該縣市派出所也寄公文來,說這種案件的受理單位應該是我所在的地區派出所受理,簡單地說,就是一直踢皮球就是了。如果你被騙了幾百萬,報警或許有用,因為你會上電視,遭到眾人恥笑,但是破案的機率搞不好還高一些。如果你只是被騙個幾萬塊,甚至幾千塊,如果想得開,乾脆當作花錢買學費,以後跟陌生人交易要多點提防就是,現在警察對於這種「小額」的詐騙案件,大概也沒空多理,畢竟他們要處理的「重大刑案」還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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