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e5136 wrote:我不認為樓主的「大陣...(恕刪) 我也不認為樓主有甚麼問題園方如果認為樓主進行商業攝影, 應當立刻阻止並要求付出相關費用後才可繼續, 而非不阻止卻又事後收費而且還"打折"
現在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這家店收費的標準,是看你是不是「專程來拍照」、是不是「有備而來」如果是專程來利用園內景色拍照的,就一起收1000如果是來喝茶用餐、賞景散心,"順便"拍照留念的,就收一人100,可抵消費誰在管你商業不商業今天如果小倆口新人自己一組人來拍婚紗、小舅子負責掌鏡、表妹負責打光、堂姐幫忙化妝拍出來的東西完全是自用、不是要拿去賣的,每個人也都拿出身分證証明彼此是親戚沒有賺來賺去那你認為店家會收一人100還是全部1000??或是有學校社團同好跑進來拍COSPLAY,一下扮犬夜叉、一下又扮海賊王、拍得不亦樂乎同樣也聲稱照片都是自己留念、自己拍爽的,不會用作任何商業用途那你認為店家會收一人100還是全部1000??醒醒吧,誰在管你商業不商業你來這裡的目的,才是他們判斷收費分類的標準
xxplus wrote:現在明眼人都看得出來...(恕刪) 這種說法看了都想笑官方說法是"甚或是近年頗為興盛的付費外拍,在不影響其他客人權益的前提下,綠葉方舟亦不會針對外拍攝影收費"依閣下的說法,那外拍是去吃東西"順便"拍照留念囉說實在的,商家吸引客人的誘因本來就是景色,欣賞好風景拍拍照,順便吃些東西喝點飲料的人,應該會比專程去吃飯順便拍照的人多吧.又不是什麼高級餐點,誘人美食...所以,乾脆直接公告,凡到本餐廳就收拍照費好了,這樣不是更不會有糾紛了嗎???
沒想到,開開心心的出去遊玩,順便拍照留下美好的回憶竟然落到這種下場真的情何以堪,想必當時網兄,應該氣急敗壞如果小弟遇到這種狀況,還真要看看誰比較狠咧,馬上聯絡記者朋友很明顯的欺善怕惡雖然沒去過,但看完討論,以經變成黑名單,而且想必周遭的人應該會開始聽到小弟的廣播
JONES0116 wrote:xxplus wrote:這家店收費的標準,是看你是不是「專程來拍照」、是不是「有備而來」子非魚,焉知魚之樂?(恕刪) 因為他就是魚啊!不管店家再如何派人出來消毒,已經大大破壞了我對這家店的印象了,順到一提,我上個月去,門口的入場費,並沒有開發票,只有加點的餐飲有發票,這樣算逃漏稅嗎?
wohahaaa wrote:至少我就是看了這篇報導才決定不去消費的(店家要找我作證喔)(恕刪) 挖 哈 哈古人說的真是對 一樣米養百樣人小底迪去玩樂高堆積木吧..還是跟芭比娃娃扮家家酒去這裡是大人世界不適合逗留太久喔看了這句---->(店家要找我作證喔)我笑了~~真是太好笑了
johnny603 wrote:因為他就是魚啊!不管...(恕刪)門口的入場費,並沒有開發票,只有加點的餐飲有發票,這樣算逃漏稅嗎? 應該是沒有的,因為苗栗稅捐處來電時說明的意思好像是入場券是停車費,所以不用開發票,餐飲就要.不過場地費的部份,因為很難認定,所以會請國稅局注意
xqqclub wrote:johnny603 wrote:因為他就是魚啊!不管...(恕刪)門口的入場費,並沒有開發票,只有加點的餐飲有發票,這樣算逃漏稅嗎?應該是沒有的,因為苗栗稅捐處來電時說明的意思好像是入場券是停車費,所以不用開發票,餐飲就要.不過場地費的部份,因為很難認定,所以會請國稅局注意...(恕刪) 這樣的說法就更奇怪了,如果是認定為停車費,那應該是以車為單位收費,而不是以人頭為消費單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