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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葉方舟-對喜歡攝影的懲罰

Dave5136 wrote:
我不認為樓主的「大陣...(恕刪)


我也不認為樓主有甚麼問題
園方如果認為樓主進行商業攝影, 應當立刻阻止
並要求付出相關費用後才可繼續, 而非不阻止卻又事後收費
而且還"打折"
現在明眼人都看得出來

這家店收費的標準,是看你是不是「專程來拍照」、是不是「有備而來」

如果是專程來利用園內景色拍照的,就一起收1000

如果是來喝茶用餐、賞景散心,"順便"拍照留念的,就收一人100,可抵消費

誰在管你商業不商業

今天如果小倆口新人自己一組人來拍婚紗、小舅子負責掌鏡、表妹負責打光、堂姐幫忙化妝

拍出來的東西完全是自用、不是要拿去賣的,每個人也都拿出身分證証明彼此是親戚沒有賺來賺去

那你認為店家會收一人100還是全部1000??

或是有學校社團同好跑進來拍COSPLAY,一下扮犬夜叉、一下又扮海賊王、拍得不亦樂乎

同樣也聲稱照片都是自己留念、自己拍爽的,不會用作任何商業用途

那你認為店家會收一人100還是全部1000??

醒醒吧,誰在管你商業不商業

你來這裡的目的,才是他們判斷收費分類的標準
我騎VENZO 2017,還好沒被人說過它是山寨車
xxplus wrote:
現在明眼人都看得出來...(恕刪)

又有個"明眼人"出來立了個新規則,
這個規則的認定,又明顯的是"由商家決定"



我們還是把"明眼人"開的店,多多互相通知一番才好

xxplus wrote:
這家店收費的標準,是看你是不是「專程來拍照」、是不是「有備而來」


子非魚,焉知魚之樂?
olympus夥伴樂園~ZFC瑞光俱樂部 http://zfc.tw/forum/
xxplus wrote:
現在明眼人都看得出來...(恕刪)

這種說法看了都想笑
官方說法是"甚或是近年頗為興盛的付費外拍,在不影響其他客人權益的前提下,綠葉方舟亦不會針對外拍攝影收費"
依閣下的說法,那外拍是去吃東西"順便"拍照留念囉

說實在的,商家吸引客人的誘因本來就是景色,欣賞好風景拍拍照,順便吃些東西喝點飲料的人,應該會比專程去吃飯順便拍照的人多吧.
又不是什麼高級餐點,誘人美食...
所以,乾脆直接公告,凡到本餐廳就收拍照費好了,這樣不是更不會有糾紛了嗎???
沒想到,開開心心的出去遊玩,順便拍照留下美好的回憶

竟然落到這種下場

真的情何以堪,想必當時網兄,應該氣急敗壞


如果小弟遇到這種狀況,還真要看看誰比較狠咧,馬上聯絡記者朋友


很明顯的欺善怕惡

雖然沒去過,但看完討論,以經變成黑名單,而且想必周遭的人應該會開始聽到小弟的廣播






JONES0116 wrote:


xxplus wrote:
這家店收費的標準,是看你是不是「專程來拍照」、是不是「有備而來」



子非魚,焉知魚之樂?
(恕刪)


因為他就是魚啊!不管店家再如何派人出來消毒,已經大大破壞了我對這家店的印象了,順到一提,我上個月去,門口的入場費,並沒有開發票,只有加點的餐飲有發票,這樣算逃漏稅嗎?
wohahaaa wrote:
至少我就是看了這篇報導才決定不去消費的
(店家要找我作證喔)(恕刪)


挖 哈 哈
古人說的真是對 一樣米養百樣人
小底迪去玩樂高堆積木吧..還是跟芭比娃娃扮家家酒去
這裡是大人世界不適合逗留太久喔
看了這句---->(店家要找我作證喔)
我笑了~~真是太好笑了
johnny603 wrote:
因為他就是魚啊!不管...(恕刪)
門口的入場費,並沒有開發票,只有加點的餐飲有發票,這樣算逃漏稅嗎?


應該是沒有的,因為苗栗稅捐處來電時說明的意思好像是入場券是停車費,所以不用開發票,餐飲就要.
不過場地費的部份,因為很難認定,所以會請國稅局注意
xqqclub wrote:
johnny603 wrote:
因為他就是魚啊!不管...(恕刪)
門口的入場費,並沒有開發票,只有加點的餐飲有發票,這樣算逃漏稅嗎?


應該是沒有的,因為苗栗稅捐處來電時說明的意思好像是入場券是停車費,所以不用開發票,餐飲就要.
不過場地費的部份,因為很難認定,所以會請國稅局注意
...(恕刪)


這樣的說法就更奇怪了,如果是認定為停車費,那應該是以車為單位收費,而不是以人頭為消費單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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