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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葉方舟-對喜歡攝影的懲罰

白痴店家

知到自己一開始就站不住腳 就別費神來幫腔了


越幫越黑喔


真有人不爽哦說不定會去路口拉布條提示遊客喔

景氣不好別跟自己過不去喔

現在網路發達的很 玩單眼的也都會上網

網路口碑好與壞 報應很快

Intel Pentium MMX 200MHZ ASUS TX97-E NEC 32MB EDO RAM*2 Winfast S280V2 2MB Q
不知不覺之間, 本遍文章已經升到上Google Search 的第一頁...

利害!!!
http://www.iamSL.com
綠葉方舟阿~
現在幾乎都是網路的時代
千萬別有任何風波
適者生存阿~

我看是不是要先把這一把火消了吧!
要就申請一個代表官方的帳號好好說明
記得不要有抗告的與論出現哦

不然怕到時如果穿的太漂亮去拍
會不會也被你們認定有商業行為
想到就要來推一下
好一個 綠葉方舟
請大家要看清嘿!!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真的太過分了,版主當時應該直接報警才對,順便把事情鬧大,讓記者來報一報啊!
大概是樓主家的女王太漂亮
被判定為模特兒因此為商業攝影吧
就好像買紅色或黃色的跑車被課了奢侈稅一樣
小第看了文章看法 認為雙方都有很大錯誤 個人認為

1.開版的您的陣仗(服裝和道具等,當初只看到文章認定為商家又問題,後來看到您的服裝照片,如我是業者也會懷疑是營利行為),真的很像小型的工作室,雖你有提供身分證等資訊解釋,但是在業者方面也會認為你是欺騙方式規避1000元費用 刻意的欺騙,當下說真的你的解釋換為是我我也不會相信,很多小型工作室不都是這樣嗎,夫妻檔的小型工作室(當然看到你的先前說明我門清楚知道您不是)但業者在當下不會這樣想,
2.業者的收費標示和服務態度,後續處理 也有很大的不妥,認定的方式太過模糊草率,入園的告知也沒有標示清楚,事後的追加收費很不切合宜


問我會不會去,我很肯定不會去,因為看到一些大大回覆用餐的品質價格,我就沒興趣

另外:反過來問 如果你是商家 你如何認定是商業行為,不可能是後再去查,真事後查後如何找,通常正常是用經驗法,依照現場的陣仗和行為判定,問題就在開版的大大你的陣仗太象小型工作室
我的想法和你一樣~
戰車 wrote:
我很肯定不會去,因為看到一些大大回覆用餐的品質價格,我就沒興趣
新進化論:適者不一定生存,不適者絕對淘汰!
樓主的行頭's 確實讓人產生誤會

樓主也沒有先知會店家是否會被額外收費

店家有誤會 有想法 也不會先告知消費者
待消費者已完成消費動作後才索取費用

要嘛就收一千整
還有打對折之理 ($500)
表示自己也站不住腳(立場)
而有所退讓


20% > 80% (小弟看法)
樓主 店家

問題是店家是作服務業的
發生事情後又來個假道歉 真廣告....

變成
一面倒.....



所以我都是純推
公道自在人心
讓大夥自行判斷.


戰車 wrote:
小第看了文章看法 認為雙方都有很大錯誤...(恕刪)
我不認為樓主的「大陣仗」有什麼錯,只要他「真的不是商業攝影」,何錯之有?

樓主的錯是錯在:不該付那500元。
戰車 wrote:
…業者的收費標示和服務態度,後續處理 也有很大的不妥,認定的方式太過模糊草率,入園的告知也沒有標示清楚,事後的追加收費很不切合宜...(恕刪)
何止不合宜,根本是不合法。
戰車 wrote:
…另外:反過來問 如果你是商家 你如何認定是商業行為,不可能是後再去查,真事後查後如何找,通常正常是用經驗法,依照現場的陣仗和行為判定,問題就在開版的大大你的陣仗太象小型工作室 ...(恕刪)
沒這回事。商家又不是法官,無權「片面認定」。要是沒有辦法證明人家有商業行為,就別收那1000元。要嘛把認定標準明白寫清楚,不然就要在門口就把好關。既然人都放進來了,就不該再追加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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