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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拿到消費券...億華收不收阿??

lgbmobile01 wrote:
3600 x 0.1...(恕刪)


大大我想你搞錯意思了,不是要3600扣掉468 or 216剩下的錢才拿花。
上面那篇是在講抵稅,我想你搞錯意思了。

亂入一下,那相機王到底收不收,都講億華,冷落相機王也不好 XD
lgbmobile01 wrote:
3600 x 0.1...(恕刪)


是你把 3600 全額捐出去之後................你到後年可以少繳 468 或 216 的所得稅
划不划算呀
代貼行政院所發出新聞稿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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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消費券」以促進消費提振景氣

行政院考量國內經濟受全球金融危機的衝擊日益擴大,國內消費動能明顯減弱,為提振國內景氣,行政院於今(18)日裁定發放「消費券」,以有效提振國內消費。

-消費券的發放:係以全國人民為對象,不採排富條款,每人金額3,600元,民眾若考量自身並無需求,得捐贈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並依所得稅法作為綜合所得列舉扣除額。

-消費券的設計:採券不採卡,係考量儲值卡規劃耗費耗時;消費券使用時不找零,使用期限至98年12月底止。由於消費券等同代幣,將特別規劃防偽設計。

-消費券的使用:基於使用及後續稽查之便利性,原則上限於有營業登記之零售店、量販店或餐飲店。商店於收受消費券後加蓋統一發票章或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即可存入其往來金融機構帳戶。

本案所需經費估計約829億元,財源籌措將採編列特別預算方式進行,行政院將全力尋求立法院的支持,希望能儘早發放。本案預估對98年經濟成長率的提升可達0.64個百分點。(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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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抵稅的部分,小弟是認為,不如直接消費來得有利
awei6 wrote:
是你把 3600 全...(恕刪)


沒錯...如果你3600全捐出去的話
所以你損失的是3600-468(216)
不過你的小舉動會造福社會

lgbmobile01 wrote:
劉內閣宣發放消費券振...(恕刪)



沒錯阿~

就是給你3600~

但是你想買A16還要8000元

所以囉~

你上了賊船了~刺激消費

就像大賣場一樣~

某些東西特價~但是很少人會只買那個特價的東西

當你買了其他東西~他就賺到了~~
鯨魚 wrote:
沒錯阿~就是給你36...(恕刪)



???
那~到底這3600要不要扣所得稅呀??
就像是我的總所得多了3600...

上面有提到列舉扣除額~
應該是這3600如果捐了出去,可以當作3600的例舉扣除
是這樣嗎??

不過我都沒用到列舉扣除耶~~
SO~直接到億華買A16 好像比較好喔!!
呵呵~~


D40 + 18-55 + SB400 = 拍拍GO
arthurp wrote:
一戶一萬, 通常就直...(恕刪)


哈哈 有道理
私房錢還有機會藏
消費券有多少 清清楚楚
連藏的機會都沒有

我都把閒錢借給朋友...
小錢借出去一陣子 太座就忘了
過陣子悄悄收回來
不讓老婆發現
謂之"洗錢"
提出的問題︰
請問你們明年會收消費卷嗎??

賣方的回覆︰
要等政策確定才會知道喔,謝謝^^

已經在拍賣問了
希望可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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