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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感覺不太好...

這種感覺真的不是很好,要拍之前都會問對方一下,偷拍這行為不可取呀~~~

我記得之前有一個新聞,有一個人用錄影機錄下跟鄰居吵架,卻被告肖像權被侵犯勝訴呦!!

你可以試試。
我的相機:Gh6,Gh5s,Gh4,一堆老機機
收費吧...
叫妳女友和她們講拍照要付費XD
假裝妳女友是做外拍的XDDDD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這關炫耀文什麼事呀
女朋友長的正不代表就一定要PO上來
拿DSLR不代表什麼都能拍
要拍人也要人同意
拿DSLR的人不代表就可以沒有禮貌
拿DSLR的人請自重!
chiang : 這樣算不算挑釁?
fujihunt wrote:
這關炫耀文什麼事呀女...(恕刪)


1000%贊成!!!!!
http://www.flickr.com/photos/thirteenguy
都講成那樣
至少亮一下你的拍照功夫
就當作外拍寫真模特兒
不一定別處正流傳你女友的照片也不一定
不一定只是你個人感覺而已
doublejet wrote:
http://www...(恕刪)

如果是樓主女友的話,為什麼會"希望下次還有機會可以拍她"?
心靈奧客誤踏地雷休養30天中...
doublejet wrote:
http://www...(恕刪)

這,不會就是真相吧!?
kengou wrote:
第二點應該是沒用的....(恕刪)


那是有用的

在公共場所被拍到,那無可避免,但著作權人(拍攝者)要散布照片,就有侵犯照片中人「肖像權」的疑慮


對這個問題,我的建議是跟對方要名片,你不能阻止對方拍照,或刪除照片,但可以讓對方不得公布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沒有錯
這是炫耀文 再度+1

請樓主直接貼照片來鑑定一下
畢竟在01的宗旨就是"沒圖沒真相"的

我也拿DSLR
我也愛看美眉
我承認有時我也會偷拍路上的美眉

不過
看了文章後
加上似有似無的強調樓主的朋友多"正"的蠱毒之下
讓小弟真的是有夠好奇阿
快公佈答案吧
嘿嘿嘿嘿


doublejet wrote: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4&t=226031
樓主不要打我,如果樓主或者版主認為不妥當的話,小弟馬上刪除。。。。
那篇是樓主自己貼的公開文章,給個連結哪有什麼不妥?不過Model不見得就是他女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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