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p wrote:版主太強了,有這樣的女友記得有次嗑完二杯咖啡後心血來潮去敗了一支17-35回家後就被用手指戳頭(當時告知這鏡頭只要一萬元)後來她去查了價錢(網路的力量),變成用皮包打頭 大大,是不是因為這樣子才被打『腫的』,來亂的,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