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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葉方舟-對喜歡攝影的懲罰

yenps wrote:
如果樓主所言屬實,這...(恕刪)


網站上說拍攝婚紗,一組5人收費1000元
我跟內人加起來2人...照比例計算應該是收400....我們還被貴了....
當下只想趕快走...遊客都走光了,員工也開始吃晚餐....
飲料喝完就趕快走了....不過飲料還真的是...一小杯.....
這太扯了!一定要請它吃水果或找消基會關心它一下,
要收錢大可先講清楚,事後如此的收費,感覺就像是勒索了!
基本上他們如果站得住腳,就會堅持收1000了
還打折500!?這根本就是坑人!
會自己打對折表示有問題啦!

請吃水果或消基會申訴!
這種惡質的業者,怎能讓他逍遙!?
專有名詞只是嚇人用的!令人感動的畫面和用語,才是最真實的
劣劣劣劣劣+1

太過分了~ 這種店家詛咒他早日關門大吉~
一個人寄一封客訴信 給他 在自己網誌 幫他們"宣傳"一番 他們應該會感激我們~給我們廣告費
看來這裡的意見是一面倒......不過....小弟倒是提供另一個角度的思考.

此案應該要分解成幾部分來討論:

1. 園內拍照應不應該(or 可不可以)額外收費?
2. 收費標準與提示告知是否充足?
3. 園方對收費等級的判定標準是否一致?
4. 園方的處置方法與態度是否合宜?

如果法律是最低的底限, 不知道園方的規定, 是否有違反哪一條法律? 如果有的話, 可以朝法律的見解來討論.

反過來想, 今天我如果是一位愛好大自然清靜的山頭主人, 為了分享自己所擁有的清靜給眾人, 結果卻引來一大堆與自然景觀很不搭調, 刻意打扮的人群, 四處穿梭拍照, 破壞了山野原有的美感; 此時身為主人, 您會如何因應?

大家可以回頭再去找找此地當初開發的原意與歷史, 或許就會了解, 為何主人要故意對這些拍照的人收取高價?
或許現場執行人員的作法待議, 但是我們應該要了解主人這樣設計的由來, 而不是讓執行人員的行為扭曲了原意.

收費的立意絕非想要賺錢, 主人也不缺這個錢, 他只是想要「以價制量」而已, 目的就是希望這些人不要進來.....
可是他又不希望做得太絕, 太強硬的拒絕引起抱怨, 所以只「象徵性」的收取 $1,000.- 元, 這樣的價格算是低了...

如果我是主人, 而且又偏執地愛上這塊屬於自己的地景的話, 開價至少會多一個(或幾個) 0.....
~~ 新願資本-臺醫壹號創投基金-普通合夥人 ~~
cavin061 wrote:
跩什麼跩,最好請有關單位去關照一下啦,看看使用執照跟現狀一不一樣,不一樣通通拆,看他怎麼收拍照費,這樣也要欺負人,太超過了!!
...(恕刪)

對對對~通常在台灣的建築"加蓋"的很多~~~這句可以拿來威脅一下~哈哈哈
單位應該是苗栗的營建處...用e-mail投書~不花錢又省時間,就算沒取締~也嚇嚇業者
下次我去也想去搞看看他會不會跟我收錢...跟我盧,我會請朋友在一旁錄影~~~
不讓我走~除非請了四個大漢擋在門口~~~一樣錄起來~~~
adtaipei wrote:
這太扯了!一定要請它...(恕刪)


這個是雙方認知的問題
我們怎麼會知道"換衣服"這樣的行為就要以婚紗、廣告的收費標準來收取場地費
網站上也沒有特別說明,我想一般人也不會曉得

業者提供婚紗公司、廣告業者一組5人,收費1000元,可以享有更衣室、休息區、飲料茶水服務.
一般民眾只想花100元入場費拍照,不想使用到業者的這些服務有何不可?

當然,經理強調只要"換衣服"的行為就要付場地費,這是業者的規定,那麼遊客也是沒辦法的.
只能說,網站以及入口都沒說明這樣就要額外收費

小弟當下只感到錯愕和不合理,但土地是人家的,要怎麼規定也拿它沒辦法,只能當上了賊船
在網路上說明當天的事讓網友到那邊拍照時可以多留意一些,免得弄壞心情
主人不缺錢...這我是不知.不過如果不缺錢就不須對外營業啦.也不會有這檔事了.
如果場地沒有當場表明不可以攝影你當然就不構成違法,因為沒有樹立告牌就沒有契約效應,
當場也沒有及時告訴你以及阻止你,你要是沒有去告他就算不錯了,因為他們已違反消保法
強制收費,況且又限制你行動這實在是。。。。,而且你照相如果說你有商業行為,
你也可以當場刪除相片就沒有所謂的商業行為了,只要沒有在公開的場合刊登相片也沒有所
謂的違反商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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