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說明還好!一說明連原文在這麼一比對!根本就是敲詐的feel嘛!如果一開始就先立個牌子人家都照完了!才說要收錢,簡直就是勒索!還再來個說明文,講了半天就是沒講處理的辦法也沒說要不要退錢,更沒有說明收費的標準及定義!完全就只是來個政令宣導,置入行銷!真的沒誠意,好風景很多,不去這一家不會有啥損失的!
看來廠商似乎沒誠意道歉的原因可能有 ~ 1.生意還是沒受影響,所以...無所謂~2.反正大家吵一吵就忘了,時間長短而已,所以...忍著點~3.不知道這件事的人比知道的人多了N倍,所以...不在乎~不知道官方的打算也只能猜猜,但是台灣很多的經營方式都沒有長久考量的~問過原因得到的回答是~現在賺不到錢了還管以後...所以..."知情"的消費者只能消極抵制不去(不知情的繼續去)所以...官方趁機廣告一下,道歉...大概有敷衍到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