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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補充Y大原文)又損失了一位熱心分享的人, 誰該負責?

Wizarddaniel wrote:
蔣先生您的管理不力,老是讓管理人員亂刪文,亂停權

不過,
被刪文、被停權、被鄉民圍攻、....
常常不滿站方這那個的.....

但,仍然每天熱心的來服務 M01

這種人也是有的!
網路發言嘛... 多是隨便說說!別太認真..
philharmonic wrote:
既然是扭曲的執法,當然是偏差囉!這時候就應該提供機制可以讓當事人透過此一管道申訴平反,這才是一個進步的作法。另外我國的司法都由法官自由心證裁量,也算一己之見執法,但如果大家都不信任這個價值觀就只會更亂。

其實我認為您扭曲了「自由心證」的涵義,如果真的是如此,我們三位法官的自由心証與美國陪審團的自由心証又有什麼差別,也許差別就在人數而已。所謂的價值觀是由公正執法與合情合理的法律與社會規範而來,而不是獨立存在的,如果執法一再偏差、就愈會令人不信任,於是刻意鑽漏洞的人就愈多。但人性是看到鑽漏洞會成功,就會有更多人去鑽漏洞,久而久之就變成對的,而偶犯小錯就會被放大。在01就是如此,向廠商借來器材滿篇廣告式的頌讚可以美其名曰分享,但引用或提供一個URL就變成廣告。在如此執法之下要如何取得信任?請問您對此可有任何合理的解釋?自由心証?但這是太過自由的自由心証了吧?這才是很多人批評的地方。


philharmonic wrote:
法條是死的,人是活的,執法若因地制宜容易被批評執法標準不一,但是執法標準齊一肯定沒有問題嗎?壓線0.5公分難道不是壓?如果你是因為緊急救人才違規停紅區,但從法規來說你的確是違規了,那要不要罰?不罰有人說標準不一,罰了有人說不近人情法匠作風。說真的,執法難為,因為動輒得咎,順了姑意,逆了嫂意,怎麼做都很難讓所有人滿意。

很遺憾的是,這正是國內執法的盲點。執法不可能十全十美,但總離不開社會的基本規範,而法律也只不過是最底層的規範。本人在美國住了很久,而且友人中就有執法人員,很能體認他人執法時非法匠式的方式,也很了解他人執法時的彈性,至少他們絕對不會扭曲法律,要不然像DPreview.com這種全球性的網站早就被鬧翻了。就舉幾個例子,回答問題時引用本人著作的(非書店)連結是廣告,引用自己部落格格的連結是廣告,引用自己在此地發表過文章的連結叫做浪費網路資源等等。一次也許可以解釋是誤判,兩次或更多次就可以肯定執法必定有什麼問題。換成是您本人,您會繼續在此地提供免費的服務與分享嗎?說老實話,您多半會像我和其它不少人一樣遠離是非之地。如果您在此地若干年,看看以往此地的風氣再比一比今天,相信您一定會搖頭嘆息,我自已已經停止貼文一年了。為什麼?沒有必要為碰到初一十五執法標準就不同的網管而煩惱,回去寫自己的部落格不是更愉快?

philharmonic wrote:
其實任何一個團體或社會,透過規範去管得越多不一定就會比較好,但是放任不管肯定不好!所以前面有大大提到倫理道德,唯有達到社會絕大多數的人都能自我管理的境界,多數人才不會要求政府或管理者制定規範來管制全部人的行為,如此惡性循環最終受害的,我想不會只有別人。

請問在虛擬世界有多少人會管得好自已,更何況是現實世界中規中矩,一進入虛擬世就變了個人的網友恐怕也不少。您也許太過烏托邦些,不過看看這裡和兩三年前的DCview.com,您不難找到很多例子。而且我也不相信有什麼社團做得到。國外的論壇做得好,有一大部份是很明快而且公正的執法,而不完全是參與者的道德,縱使是這些道德也是有相當成份原自法律的規範。

總之,執法上做到絕大多數人眼中的公正就是成功的,只要執法有偏差,就會有人利用這個偏差興風作浪。
和 wrote:
真的,
加個跟PTT一樣的機制,
最好是爛文就給他虛爆..
虛到自動禁止回覆,或者是自爆,自動丟到資源回收桶也可以...
虛到帳號自動停權,這種機制不難做吧...

會有很多人喜歡用這樣的二分法來看待別人的文章嗎?

感覺上,是想搶到處份權!
網路發言嘛... 多是隨便說說!別太認真..
這是一個轉機.....當然也許是危機
就看是要破釜沈舟還是要任其繼續爛下去

看的懂的就明瞭....看不懂得就請繼續看戲....

當然.....我們有點轉移了注意力....不過這兩者是相生相連的



和 wrote:
真的,
加個跟PTT一樣的機制,
最好是爛文就給他虛爆..
虛到自動禁止回覆,或者是自爆,自動丟到資源回收桶也可以...
虛到帳號自動停權,這種機制不難做吧......(恕刪)


我個人覺得PTT的噓文功能造成的風氣很差勁

若是正常的文,
也可以用推文吧...
好的文推到自動至頂,
第一道關卡就是讓網友們自行裁決,
最後一道機制還是由站方做最終仲裁...

不滿站方這那個的...就轉移到客戶方去做決定,

網路實名才能抵制人的無限上綱吧...

PTT虛文倒是太多過度義憤填膺,人云亦云的...
尤其是一整個畫面的是虛的時候,
有種網路暴動的感覺....

當然,也並非是要O1全面複製PTT的機制,
O1也可以自行修改,讓這機制更完美...

冼鏡光 wrote:
人性是看到鑽漏洞會成功,就會有更多人去鑽漏洞,久而久之就變成對的,而偶犯小錯就會被放大。在01就是如此,向廠商借來器材滿篇廣告式的頌讚可以美其名曰分享,但引用或提供一個URL就變成廣告 ...(恕刪)

新產品剛發表時 01請分享達人來分享 縱使有替廠商廣告之觀 我想這是個對價觀係
01自己的網站裏 請達人來分享產品 01的鄉民有精采的內容可看 而廠商得到的對價 當然是做了一次成功的宣傳 但01原本就是器材使用心得和分享為主的網站 在眾多的產品裏 會受到01請達人來分享 想必這產品有其吸引人之處 這樣的分享對價關係 對於01、鄉民、和廠商來說 都是好的分享

一個分享若只是寫個標題 放個連結 照理說來 也是算分享
但若每人如此 此平台的主要分享來源 就只剩下連結的功能 少了持續發展的意義

試想 廠商若為了促銷自己產品 只要在01放個連結到廠商自己的網頁來分享 然後再給大家來討論製造話題 那在01真正花錢買廣告的商人作何感想 是否以後不用花錢廣告 只要在01寫個連結就好 少了資金的01能否長久 廣大的鄉民真的會想用滑鼠點進去看嗎 自己Google不是更快.. 其後01也只有做不下去一途 這決非廣大01網民之福

這道理很簡單 多數人發文時也不覺不方便 而知法的人 理當守法 若看別人鑽法也不必覺得不公 因為平台本身設有提報的制度 若提報無效 我想 才是01要檢討的地方~


回到主題「損失了一位熱心分享的人, 誰該負責」主因在這次個案裏 網友間的互動關係 產生了發文者不再分享的問題 前面有網友提到由鄉民自我評鑑的機制 在下覺得 01或許可以參考看看..




我提一種管理方式

管理員只管重要的事情,管理員只管重大犯行(違反版規、或被檢舉文不對題),犯版規只有停權的下場,管理員不刪文,管理員儘量不要介入會員的表達自由。

刪文權留給每棟樓的樓主,這樣可以大幅減低管理員的工作量,讓喜愛分享的人有較高的權限,讓喜愛酸人的會員的文章能見度降到最低。

底下是我的說明
1.非不得已管理員不要動用刪文權,管理員有權在他認為違反版規的會員文章段落中加色加註框起來,指名違反版規,該文該會員不得再編輯。同時提醒再犯幾次就停權,並以短訊通知該會員。同時明確訂出哪些文字(如髒話、三字經、政治人物名字)打出來就刪文的規範,管理員儘量不要動用刪文權。

2.停權的警告次數:可以是同一題目警告兩次停權,也可以是累積警告三次四次五次停權,一個月不再犯,可以減掉警告次數一次或兩次或全部。區間應該都可以再研議。

3.每棟樓由樓主自己管理,可以刪同一棟樓,任何樓層的文。但是被刪掉的文,要留下一個「痕跡」讓人知道文被刪掉了,不要就不見了。由樓主自己管有個好處,管理員的工作大幅減少,其實也不用擔心亂刪文的樓主,因為亂刪文最後就是造成樓主自己顧人怨,市場接受度降低,沒人會支持他蓋樓,一言堂的樓主,沒人會當他是一回事,這是市場機制。

4.每棟樓可以有讚美跟噓聲制度,樓主不能控制,讓會員可以輕易看到該樓主的名聲。

其他有人覺得有漏可以補充。
GHJAVA wrote:
一個分享若只是寫個標題 放個連結 照理說來 也是算分享
但若每人如此 此平台的主要分享來源 就只剩下連結的功能 少了持續發展的意義

我覺得您有點斷章取義,沒有看完前面討論的問題。再說,站方謂打廣告是違規,那麼又如何分得出什麼是分享、什麼是廣告?廠商是否可以僱一個人弄不同的ID,三不五時就上來分享(或打廣告)或置入性行銷?國外的大網站似乎從來不會出現這種「分享」文。01要做廣告,可以,把這種文字放到「廣告版」,不要在論壇中魚目混珠。
David-Kuo wrote:

一句話、如果工作是管理員、領薪水過活

那跟一般上班族一樣、不爽或太累可以不要幹

隨時有人等著頂你位置

如果產業競爭這麼激烈、你不懂得長進就等著被市場淘汰、這就是現實!

擁護管理員、巴結站長的人太多了、你這種純粹擁護而沒內容的文就甭發了、謝謝!


為什麼不爽或太累就不要幹~
你工作過你也知道不爽或太累但還是得幹~
如果工作這麼好找或家裡很有錢~
又何必當個小小管理員~
將心比心吧~不要一副管理員都很好當~
不爽就換人似的~你說我擁護管理員就擁護囉~
你跟我也沒什麼兩樣~只是看的點不同罷了~
你擁護你的我擁護我的~你沒資格叫我甭發文~
發文是我的自由~請尊重~
不要只會尊重大師~而是要尊重每一個人~
謝謝~
如果文明是要我們卑躬曲膝,那我就讓你們看見野蠻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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