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為這一篇應該在一天之內就有可能被砍,或沈於茫茫文章之中!想不到還能有人會再回應!既然如此!我一定要拿出又有料的東西出來才對!昨天我朋友拿了閃燈的電池給我!要我幫忙放一下電及充電!反正他都不怕電池掛了,我又怕什麼呢!結果就如下:(該打上馬賽克的我有打哦!)ps. 這一次放電完成後,這一些東西就要進入回收廠了!ps2. 還是強調一下,這一些東西若是要和另外一半一起用時,一定要先做好心理建設及溝通。不然只是白買
enjoy2love wrote:原本以為這一篇應該在...(恕刪) 「這一些東西若是要和另外一半一起用時,一定要先做好心理建設及溝通。不然只是白買」同意最好是二人在happy時提出,另一半通常會同意。下次就可派上用場了耶?這跟樓主的發文不相干。被ENJOY2LOVE害了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