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邪 wrote:
我滿佩服有人會把電池(恕刪)
+1
我也覺得恆隆行服務很好.還願意理會樓主(電池放在不太放電的機器內2個月)
如果是我就自己認賠了
我自己絕不會把電池放外閃電池艙超過1個星期(外出旅行大多不超過7天)
大多當天使用完就取出電池
外閃也只餵食鹼性電池
以上
個人意見
enotsdlo wrote:... 這外閃我大約兩個月沒有使用,看來兩個月屬於長時間...
拜託~~~我說大哥大大啊...前面已有其他先進提醒你”閃光燈沒馬上用,電池一定要先拿出來”,這是一般常識好嗎,這類瞬間功率高的器材連打個一兩百次,你電池可以拿出來摸看看,通常都是熱呼呼的(甚至有點燙),這我不是專家,但發熱加速化學反應與膨脹體積是國中就教過的,這種比較嚴苛的使用環境,你很難要求人家廠商要為你”負責”什麼的!


尤其機頂閃這種東西沒內建風扇散熱,燈管熱電池也熱,自己不小心正確使用還怪在別人頭上,不過幾顆不值幾個錢的3號電池,你一副澳洲來的客人狀,硬拗個非攝影器材專業的恆隆行修什麼鬼閃燈,倒楣可憐的可能不過是公司內部的一個小上班族去瞎摸窮忙罷了,能力不見得高過隨便一個路人甲,所以你這是何必又何苦咧,恆隆行還願意理你已超過仁至義盡的範疇,人沒知識好歹也要有常識,即使這次閃燈搞掛了,都是你自己應該去記取警惕的教訓,以後別再犯同樣的錯誤,這樣至少你還算長點知識學到經驗,否則責任一味都丟給別人還一付趾高氣昂的德性,既使對你自己而言也毫無一絲正面的價值!

還不信的話你隨便去辜狗一下,看有誰會叫你把電池丟在閃燈裡面兩個月不作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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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針見血,希望夢中人幡然覺醒也是一莊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