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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丟了相機...

我騎過了
但是
我就是沒放名片在裡面
太豬頭了

天啊
呵呵,說不定又多了一個愛好攝影的同好了...
重新購買一台新的
喜新厭舊一蕃喔


阿拉斯加 wrote:
重新購買一台新的喜新...(恕刪)


你這不是咒樓主嗎...

樓主可以用10km左右的速度騎個10遍..說不定就看到了
(走路更好)

為了4月初的蜜月~加油阿!!!
小弟也有同樣的經驗

前面的人騎機車掉手機出來
剛好不偏不倚我騎機車「碾」過去

我還有停下來和那個掉下手機的人講抱歉
不過我看他的臉一臉茫然
唉~~實在是閃都來不及啊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如果真有善心人士把你的相機交給警察杯杯...
那警察杯杯應該也會問你相機長什麼樣子...
裡面有哪些東西...
所以樓主最好也回想一下你的袋子裡有哪些東西...
好證明那些東西是樓主的~

另外,樓上有大大提到有關序號問題...
能提出當然是最好...
再來就是請樓主最近要多注意Y拍上面有關350D...
有些人會把撿到的東西因為自己用不到...所以就拿上去拍囉!
到時候搞不好可以利用你序號將東西要回~~

當然啦,能找到是最好...
祝你早日找回失物囉!
樓主,節哀吧!!
話說小弟去年暑假
想說帶女王及公主到花東玩.

出發前一天晚上,突然發現...

我的SONY V3不見了!!
至間依然全無下落
(有在網路註冊,保證書...一堆證明)

上個月終於...
買了一台新的
已經看破了
舊的不去新的不來!!

努力把這缺的空白補回來


Sirius0923 wrote:
1.報案三聯單是証明...(恕刪)

我記得我在當替代役時
我單位<台中>是這樣做的

報案三聯單
是屬於刑事案件才會開的

最多只會開另一種叫"XX四聯單"------"XX"退伍太久了忘記叫什麼
舊的不去~新的不來
這一切都是樓主的陰謀
因為樓主想換機已經想很久啦
只是家中女王一直不同意
嘿嘿...

換吧
換成40D+ 16-35 F2.8L + 580 EX ll

學習永無止境
淡淡 wrote:
相機放機車上不是應該...(恕刪)


這樣也是會掉的,撞到坑洞,彈一下就有機會掉了,我的女朋友就這樣掉了他的包包,還要去補辦一堆證件,很麻煩的,腳踏板上最好什麼都不要放,還有一次朋友也是將包包放在腳踏板上,然後我偷偷的在停紅燈時,把他拿走了,他也沒發覺,腳踏板是很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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