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寄存證信函給他們吧~~留條路給人家走~~也許還有合作機會要告的話去你當地的法律諮詢詢問一下吧~~http://www.law.taipei.gov.tw/lawservice/lawservice.asp
mrdennisliu wrote:TO: yansso...(恕刪) 還是專業人士回答的好其他要做攻擊的正義人士就請別了吧~每篇文章,若都有這樣看不過去,抓語病的人這論壇誰還要看啊~保持沈默,也是一種禮貌,修養~像我這篇就不是好示範~
除了存證信函外 , 建議可以到鄉鎮公所 (你或對方的所在地) 有所謂的調解委員會 , 向他們登記調解 , 他們受理後 , 會寄發通知給雙方 , 調解人一般都是律師資格 , 很鄉下的才會是所謂的仕紳. 這樣雙方都有台階下 , 而且也可以趁機會讓他知道你有的權利. 也可以當場開價.調解失敗也會有一紙文件 , 拿著這文件上民事庭才會受理 , 不然直接上法院 , 他們也是要你先調解. 通常也都會先開調解庭. 然後才會是訴訟. (若是不對還請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