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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綠葉方舟-對喜歡攝影的懲罰」一文的回應

方舟沒去過,天空之城去過一次
但是半小時就離開了
而且是趕快把入園200元抵消費用掉就走

因為感受不到店家的熱情
入園半小時沒半個店員來問過
走到最上層的餐廳
看到價格.....又走下來了
嫌貴??我還是在都市裡吃吧

隔天去了"桃李河畔"
感受好極了
當時只有我們兩個人
用餐完可以先去園區逛逛拍照
還等我們回來才上甜點

deniscch wrote:
針對討論區上「綠葉方...(恕刪)


如果閣下的團隊部份
在園區內拍照如需收費時
則在入場之時就不應該收取所謂的"入場費"

既然已經收取了所謂的"入場費"
則不應該收取所謂的"場地使用費"

如此一來就變成變相剝消費者兩層皮時
就算消費者堅持不付所謂的場地使用費的話
那也是合理的

如果是我,我也不付錢

不然你叫警察來啊,鬧到消保官那邊去
看是你們業者有利,還是我們消費者有利
順便叫各大報的媒體記者來報導

一次就可以讓業者的名譽掃地

划不來啦,建議閣下的團隊先賠償該xqqclub的損失

再來這裡發言道歉啟事會比較妥當
幫忙蓋大樓


綠葉方舟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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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路過
大家繼續.....
綠葉方舟的老闆

看你如何處理這種危機了

我是看戲中



但是,我在想,你不知會不會笨笨的,看不過去,就把你的這篇『針對「綠葉方舟-對喜歡攝影的懲罰」一文的回應』,給刪了,那我就要再看好戲了。

這篇文章留著很可怕,刪了更可怕。

但若發文者笨笨的去刪,那我知道一定有更好的戲可看

一定犯眾怒

這時綠葉方舟的老闆頭該大了




但這件事,其實很簡單,不是嗎?很簡單就可以處理的很好,......真可惜
到目前為止官方態度還是很冷淡...應該是料想不到網路的力量有多強大..
看看人家億華吧...有點小問題就趕緊冒出來第一時間滅火...
再放著吧親愛的老闆經理大人.......看看這篇能鬧多大.....
據我所知...01如果有好物介紹,可以被賣到全台北缺貨
01如果介紹好的料理店,可以讓小店家被擠到爆 (我常去吃的便宜日式壽司店)
慢慢來,等你知道嚴重了就知道了
大樓有點高了,雖然白天已經看了10來頁,但不太記得有沒有人提到下面這一段,就是在google上搜尋「綠葉方舟」,第四個是「Mobile01 《cat的吃喝玩樂檔案》山那邊‧綠葉方舟- 記錄模式」,好像是篇舊文章了,當然不用因為這個事件把那篇文章抹滅掉,但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把「綠葉方舟-對喜歡攝影的懲罰」前後這兩篇文章的連結放在那個舊文章的開頭,別的地方怎麼談論都沒關係,但既然在01引起了公憤,至少讓01的文章有個公平的呈現機會,讓點了那篇舊文章的民眾也能知道後來發生了什麼事件,至於要不要去,就讓看過好與壞的人自行決定吧。
最早就是因為看了CAT姐寫的遊記才去的

第一次去也是到處拍拍~當時是沒有感覺到服務生有晚娘臉孔對待啦!!(但那也至少有一年以上的光陰了)

可能生意做越大~品質就兼顧吧!!

上菜速度慢到爆 倒是印象深刻......
javi wrote:
大樓有點高了,雖然白...(恕刪)


以放置連接於文內,也可以讓去的人多注意,尊重店家的規定..
eee168 wrote:
但這件事,其實很簡單,不是嗎?很簡單就可以處理的很好,......真可惜(恕刪)


其實未必不知道該怎麼做...或許只是不願意認錯吧...
從回應的文章來看,店家將本事件定意為『雙方認知上的誤會』...
"綠葉方舟"這麼"優秀"的店家怎麼可以不幫他們一把-----
這樣的店家真的是少見啊~~~~~~
絕對不會去+廣為宣傳她的待客之道-反正他不缺我們這些客人...
這根本不是道歉文----
我愛D1200 http://www.flickr.com/photos/phil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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