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kochiu wrote:
嘆氣
這年頭小孩子的公民道德果然是.....
請問你是哪位? 好好討論會什麼連小孩子都出來了? 我今年卅歲,請問你貴庚?

ankochiu wrote:
"正常"這兩個字非常重要
我還是要強調
別以為人家沒說不行~你做的事就合理
說真的,這樣的行為到底有什麼不"正常"?
完全不會打擾到別人,這樣的行為跟腳架架低趴在地上取景拍照一樣,都是正常不過的事情,為何你在你眼裡就是不正常?
也完全不會有商業行為,說穿了就是愛拍照的兩個人自high一下罷了,請問哪邊不正常?
ankochiu wrote:
既然這麼會搬法條
那去查一查吧
店家收費合理不合理這段屬消費糾紛
分案先跳過不論
在網路上貼他後面那幾條"別去"的理由
夠不夠讓樓主賠個過癮
各位"法律專家"可以研究一下
我不是法律專家,請指教一下店家要告哪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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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回覆了,這樣的說法完全沒事,園方要告毀謗絕對告不贏啦,前提還要園方敢提訴咧,您老人家擔心了
像你這樣說,那些美食blog不就要每天被告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