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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G7回來了,很慘痛的回來了

tgr wrote:
還有啊有關誰代表誰,...(恕刪)


這一段話真是說的太棒了阿!!

購物平台收了錢一開始好像推掉就沒事 (讓人感到一點責任感都沒有!!)

去到那可怕的維修處 , 更是讓人想叫他閉嘴好了!!~~(以後這家相關廠商誰敢去買? 大環境的難處 ? 嗯 , 蠻令人想讓他倒店的~)這樣可以好好體驗大環境的難處(很"難"去他們店裡買東西) , 沒法證明是消費者人損~ 還好意思那麼兇喔?

對了 , 消費者是"投機"買像機 喔?......那廠商不也是"投機"進貨去賣?? (還是因為大環境難處所以賣水貨阿?)
反正一定有人買? 還進水貨不也好投機??!! ~~ 那該公司表明買水貨的人都是"投機" , 以後該公司請不要賣水貨或是供貨讓購物平台賣水貨阿!!!(說消費者"投機" , 那請不要賣"水貨" , 請由自身做起!!)


這件事情一定可以當賣像機的示範~
好不容易一次從頭看到尾了
看完之後只有一個感想
不管是對YAHOO購物或是興奇或是視遠(還是遠視呀)
都只能遠離才行
那不是普通消費者可以去消費的地方
唉~
我也是很為難的做出這個決定呀
下次再見面 也許是百年之後 也許是不久的將來 黃泉路上 記得備壺好酒等我
yymeow wrote:
台灣沒有毒樹毒果論,所以即使是違法取得的證據也有證據力,如此你的錄音的證據力是毋庸置疑的恕刪)


台灣沒有毒果樹理論嗎? 可是上個月好像有一個男的偷翻他老婆的日記什麼的,然後發現他老婆跟別人搞外遇
結果法官好像不採信日記的證據力因為日記是非法取得的.. 這一點要再問清楚比較好 (我不是學法的啦, 這是報紙看的)

另外, 我覺得好險樓主有錄音, 否則那技師的惡行就沒辦法被揭發
好笑的事情是後面他們竟然還敢說他們的行為跟公司無關
他們在上班時間在他們的辦公室執行他們的業務不就是代表公司嗎? 竟然還敢說他們的行為跟公司無關!? 真是太好笑了!!! 這種廠商應該要徹底抵制!!!
真不想看到這篇沉下去,用力給他置頂,購物平台及店家都需要負起責任道歉與賠償,最好也能順便將技師開除,加油!版主!
web88 wrote:
台灣沒有毒果樹理論嗎...(恕刪)


大概先簡單說明一下,所謂的毒樹毒果理論:就是不法得來的證據,基本上法官不得採用為判決之依據。

而台灣依小弟的記憶,目前這個理論還未有判例出現。

也就是法官可用可不用,由法官自由心證去決定。

記得六、七年前檢察官跟法官同時擁有的搜索權。

司法院從檢察官手中收回時,就有一次檢察官帶隊搜索但法官並未開立搜索票。

那時媒體就討論過,那次搜索得來的證據可不可以用。結果,法界大多認為由法官自由心證去決定。

PS.小弟非法律本科系,只是N年前閒的時候(未結婚生子前)自已看過幾年書。

加上2000左右法界開始大修法,已經六、七年沒碰過法律相關書籍了。

所以可以的話請法研所的chuckyyyy2002兄指正一下。
今天看到好幾篇很棒的回覆~頂一下!

良好的消費環境是自己爭取來的~99%的顧客也相信都是心存善念! (說到這~ Costco +1)

Mobile01的網友~不少也都是3C產品的愛好者~誰都不願遇到像樓主遇到的這種事~本事件過程中發生的那些事不說了~光是看到"大動作"的法律行動"我就受不了~嚇誰啊!?



三五不時來頂一下這篇文章~讓大家有所警惕!

樓主加油! 消費者加油!

PS. 今天某位新竹園區的朋友正好來台北~要買相機~打電話問俺~俺就直接跟他說~某家不要去!!!^^
從一開始樓主抱怨看文到現在有以下的思考

1.衝突爭議的起因在於"變焦桿壞"是否為保固範圍。
2.視遠是家水貨進口商透過興奇網路銷售,售後服務彼此互推皮球。
3.視遠人員在處理客訴上完全不專業,並且爆發言語及肢體衝突。
4.視遠主管在危機處理上方式錯誤,反而製造問題。

以上的結論是兩篇討論一路看來的個人觀點,有些主觀是因為事件的始末都是藉由樓主個人陳述,未見"視遠"參予發言。

水貨商與代理商除了代理權之外,其實有著更多經營上的差異。基本上所謂水或進貨管道並非原廠,而是其他國家、地區的代理商,所以並無原廠的制約與支援。代理商往往要付出相當多的額外成本來經營,庫存、關稅、人員、備料......,而水貨商則是以打帶跑的方式。這也是相同"變焦桿壞"在不同水貨商及代理商認定卻不同的原因,基本上許多水貨商的原則是只要需要換零件就必須跟消費者收費,因為在銷售的成本計算裡根本沒將這些計算在內,而市場價格競爭導致利潤微薄,不收費就賠錢。而這應該就是"視遠 譚先生"所提"大環境的難處"。

許多人以為透過奇摩與Pchome等網路平台網路購物是有保障的,這點其實存在著很大的落差。這些網路平台業者充其量只不過是藉由本身網站流量招商,提供所謂商品廣告上架(資訊流),收取消費者貨款(金流),其他相關出貨(物流)、售後服務皆由廠商自行處裡,所賺取的是抽成,而無風險。

客服是很專業的工作,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勝任,處理客訴對錯並不是重點,重點是在於如何能夠讓消費者滿意,今天就算是消費者無理取鬧也不可以對其惡言,更何況是肢體動作!如果消費者的言行傷害到公司或員工只能報警或法律處裡。

身為主管或經營者在處裡類似的危機身段要低,必須要能夠以全盤角度來思考,最重要的是必須體認到是要解決問題而不是製造問題。以這件事情看來樓主要的應該只是 處理好相機 & 誠意倒個歉,很難嗎?應該不至於,當然詳細過程內容身為局外人並不能夠了解,只是看來樓主也不是好惹的一般消費者,讓步似乎是最好的方式。
潛水看這篇很久了,但是沒看到新聞剛剛又爬了一下文,發現還有東森的新聞可以看....但看了之後覺得撰寫得滿讓人反感的,沒站在中立的立場去報導這件事,似乎消費者買水貨是種投機取巧、不可取的行為覺得站在店家的立場較多,但反過來問那賣水貨的公司又是何種心態呢?還有一點.......說他們自家東森購物為台灣最大水貨商,應該不為過吧記者這麼寫是要叫消費者不要買他們家的東西嗎?
今天都第幾天了
還沒看到他們的誠意?
我照樣每天推= =
而且某一篇的字我怕會越來越大....

[匯整]不知道去哪買相機嗎?進來參考一下吧~


如果再不道歉...
我打算我把樓主的文章給影印下來
下次去台北我就順路去站在他們店門口發傳單....
每要踏入店內消費的朋友我就發一張
請他先花三分鐘看一下文章再考慮腳要不要收回去還是繼續走進去...
IG:imkimifa
既然業主都知道M01

還在"菇"

看來大大都等到板凳生香菇了~~~~




菇 菇 菇 菇. . . . .. .............
D80/D50/FM2 10-20,20,24,28,35,50,60,85,18-55II, 18-70,28-70,80-200,70-300, S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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